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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市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金融活水的灌溉。年初以来,随着创识科技在创业板敲钟上市、腾景科技亮相科创板,资本市场“福州板块”加速壮大。

在资本市场福建对接大会上,我市推介了营商环境和金融招商政策,重点发布了《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的实施意见》,计划用5年时间,推动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130家,上市公司质量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力争实现上市公司县域全覆盖。

福州A股上市公司

市值突破万亿元

近年来,福州金融业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加快构建发展新格局。

总量实现跨越,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福州金融业总量实现跨越,2019年金融业增加值首超千亿元,2020年达到1150.86亿元,是2015年的2.45倍。全国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均在福州设立了省级分行。

结构持续优化,服务实体经济更加有效。近年来,各金融机构累计向福州地区投放信贷资金超510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91家。

创新成果丰富,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力。福州开创性设立“两岸金融服务中心”、国内首家总行级“海峡两岸跨境金融中心”等特色业务中心。

福州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布局,规划了海峡金融商务区、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吸引区域性金融总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入驻,形成“保险楼”“律师楼”“私募楼”等特色楼宇;打造马尾基金小镇、朱紫坊基金港等私募基金特色集聚区,为产业发展赋能。

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近期编制的《2021中国内地省市资本市场实力榜》显示,福州在中国内地城市资本市场实力50强中居第13位。去年福州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超3000亿元,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1万亿元,其中千亿元市值以上2家,300亿元市值以上5家。场外挂牌交易81家,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272家,初步构建起具备一定融资规模、参与人数较多、证券中介机构门类丰富、行业链条较为完整的区域资本市场生态体系。

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

福州此次出台《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的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把握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头雁”作用,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

《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高新区将推动企业上市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制定本地区未来5年企业上市工作目标。要“摸清家底”,筛选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着重选择符合产业政策、成长性好、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且有上市意向的企业重点培育。

市属国有一级企业要积极培育上市资源,全面梳理所属各级子企业、各业务板块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等情况,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可比照上市要求,加快进行股份制改革,力争到2025年新增2家至3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支持国有企业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积极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

企业上市前

每年最高可获奖千万元

市级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每年从部门预算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企业改制上市挂牌,按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导向,分层次、分阶段扶持,而且扶持重心放在上市前。扶持对象原则上为除房地产、金融行业以外并列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企业。

我市将上市奖励端口前移至股改。企业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任一中介机构签订改制辅导等相关挂牌上市服务协议并完成股改的,给予股改费用补助30万元;对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规费,在权限范围内给予减免或按最低标准收取。

在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方面,上市前给予贡献奖励,还提高了上市申请阶段奖励,报证监局辅导、报证监会受理两个环节即可累计获300万元奖励。境内上市奖励:对拟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申请上市的企业,经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奖励100万元;首发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含沪、深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奖励200万元。境外上市奖励:以我市企业为上市主体直接在境外上市或营运总部在我市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实现间接上市,以招股说明书为依据,50%(含)以上实际募集资金投资我市且折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上市贡献奖励:企业在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当年起至企业上市之年(最长不超过3年),按当年度比基数年度对地方税收贡献额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我市还鼓励企业挂牌融资。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奖励60万元,进入创新层奖励补足至80万元,进入精选层奖励补足至120万元。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层挂牌的,奖励5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层挂牌当年,按当年度比上年度对地方税收贡献额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再融资和上市公司引进有奖励

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以及发行可转债等股权方式实现再融资,且实际募集资金50%(含)以上投资于我市的,募集金额1亿元(含)至5亿元的,奖励50万元;金额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上市公司引进也有奖励。对市域外境内上市公司注册地及纳税登记地迁入我市,以及我市企业在境内通过资产重组形式实现上市且将注册地及纳税登记地迁入我市,并承诺十年内不迁离的,按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至2亿元、2亿元(含)以上分档给予上市公司奖励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

我市还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对基金投向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奖励。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新增投资我市产业政策扶持且与基金非关联的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累计投资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对其管理机构(需在我市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按实际投资额的0.5%予以奖励,同一管理机构奖励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我市还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按规定延长纳税期限,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按规定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上市、挂牌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引进人才,在户籍迁移、人事关系挂靠、子女就学、住房安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具体扶持政策按照我市有关人才政策执行。

“店小二”式服务企业大发展

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此前,我市出台《扶持企业上市五条措施》,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建立“一企一议”机制等举措支持企业上市。特别是“一企一议”服务方面,各部门凝心聚力开通“绿色通道”,协调企业遇到的用地审批、权属变更等问题,早介入、早帮扶,提供“店小二”式服务。

今年3月,福州又一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市、区两级在企业上市前予以重点支持,陆续为企业协调解决股权融资、募投项目用地等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发展。针对企业在IPO申报中遇到的问题,我市解放思想,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最大限度帮助企业。

在完善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市扶持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设立或充实相应机构,上下联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提升政务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凝聚合力,主动关心和支持拟上市企业发展;后备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用地审批、权属变更、税费缴纳、环境评价、企业注册登记等问题需要市里解决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一企一议”予以协调并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集聚专业资源。鼓励证券公司在我市设立本地区域投行团队,经认定按照我市引进和培育金融机构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一定比例办公租金补贴;支持证券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到各县(市)区、高新区担任“上市辅导员”,指导企业改制上市;鼓励沪、深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福建基地,以及本地专业力量,积极为后备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支持。

严格考核机制。市效能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对各县(市)区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指标中设置相关上市工作考核指标,按上市工作成效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对推动企业上市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因工作不力造成企业上市受阻的,追究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福州正以厚积薄发、赶超跨越的昂扬姿态阔步迈向现代化国际城市,重点建设滨海新城、大学城、东南汽车城、丝路海港城、国际航空城、现代物流城等“六个城”,打响海上福州、数字福州、新型材料、海港空港、闽都文化等五大国际品牌。产业腾飞迫切需要插上资本的翅膀,投资福州共赢发展。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乘着资本对接大会的东风,更多资本、金融机构将在福州加速集聚、赋能增值、深度融合,在福州这片热土生根开花结果。

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任宇驰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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