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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7日获悉,福州市医保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提供便利。本通知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简化认定程序

据了解,自福州市2001年建立职工医保制度后,福州市门诊特殊病种需由具备条件的医院认定,参保人员持医院认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结算备案申请表”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再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结算。

为方便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备案,从2018年11月1日起,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实行网上备案,实施范围为福州市市属及以下级别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实现办理门诊特殊病种“一趟都不要跑”,福州市医保局出台新政,从2021年6月1日起,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权限下放至福州市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学临床诊断标准按规定予以认定,医保经办机构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目前福州市医保局正加紧与省属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省属医疗机构尽快实现由医院通过网上直接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和网络登记工作。

放宽就诊限制

在新政出台前,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分为两个阶段:

2001年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经认定后,参保人员只能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范围相对较窄;

2018年6月1日起,福州市医保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就诊医院限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后,除可按原来规定的在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2家直接刷卡结算外,还可在我市已完成医保智能审核平台事前提醒功能改造端口接入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目前,福州市已有完成医保事前提醒改造的医疗机构898家。

此次新政出台后,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经确认后,无需再选择定点治疗机构,直接在具有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范围进一步扩大,极大方便群众就医。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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