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某拥有驾照,借好友丁某的汽车去相亲。高某驾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不慎撞到前方冯某的车辆。冯某要求高某、丁某承担赔偿责任。高某称此车非其所有,丁某称其非实际驾驶人,二人推诿,产生争议。
解析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黄开捷:根据民法典规定,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比如提供的车辆存在缺陷而导致交通事故,将车辆出借给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人、醉酒的使用人等情形,则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高某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应承担相关法律后果;丁某作为出借方,不存在将车辆出借给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人、醉酒的使用人等情形,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责任编辑:赵睿
- 马里中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37人死亡2021-08-04
- 话说民法典|医闹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2021-08-02
- 话说民法典|救人不慎致人损害 要赔钱吗?2021-07-28
- 克罗地亚境内倾翻大巴车生还司机被批捕2021-07-26
- 话说民法典|租房未备案登记 合同有效吗?2021-07-26
- 话说民法典|孩子交给他人照看 打伤了人谁担责2021-07-21
- 巴基斯坦客车拖车相撞致27人死亡2021-07-19
- 话说民法典|房屋交付后毁损风险谁承担?2021-07-19
- 话说民法典|小孩高空抛物伤人,谁担责?2021-07-12
- 津巴布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20人死亡2021-07-06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快递送到网点代收已成常态 快递送上门成奢求2021-08-09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