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小付、被告小周均为小学生。课间休息时,小周在学校的走廊与同学玩耍追赶,迎面撞到小付身上,致使小付上颌两颗门牙脱落。经鉴定,小付缺失牙齿为恒牙,属永久性缺失,为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周作为一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行为后果已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应当认识到其行为可能对周围同学的人身安全构成一定的危险性,仍旧实施了玩耍追赶的行为并撞伤小付,对于小付受伤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其尚未成年,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小周在课间与同学在学校走廊打闹,学校理应及时发现并加以制止这样的危险行为,但未及时履行其应尽的管理职责,放任危险行为的存在,同样存在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小周父母赔偿原告损失的70%,学校赔偿原告损失的30%,共同赔偿受伤学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8040元。
案例点睛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项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汤秀星
责任编辑:赵睿
- 话说民法典丨借来的车出事故,谁担责?2021-08-09
- 话说民法典|医闹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2021-08-02
- 话说民法典|救人不慎致人损害 要赔钱吗?2021-07-28
- 话说民法典|租房未备案登记 合同有效吗?2021-07-26
- 话说民法典|孩子交给他人照看 打伤了人谁担责2021-07-21
- 话说民法典|房屋交付后毁损风险谁承担?2021-07-19
- 话说民法典|小孩高空抛物伤人,谁担责?2021-07-12
- 话说民法典|继承人口头放弃继承是否有效?2021-06-28
- 话说民法典|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要经抵押权人同意?2021-06-23
- 话说民法典|儿子严重侵害父亲权益,怎么办2021-06-21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闽侯林祥谦烈士陵园:工人运动先驱 英雄浩气2021-08-10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