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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8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 文/摄)12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交公告,对福州378家开发商536个项目予以催交。公告期满仍不交纳的,业主可以依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536个项目催交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告表示,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对应交未交或未交足维修资金的开发企业进行公告催交,公告期60天。相关企业应当在公告期内补交维修资金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告期满仍不交纳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获悉,目前,福州共有378家开发商536个项目欠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名单看,不少项目是市民比较熟悉的楼盘。

其中包括万隆花园一区、二区,红霞新城,东煌花园,湖滨邮电小区,长福花园,东辉花园,福日新城,高景华庭(国色天香),新侨联广场,闽都嘉源,滨江御园,闽赋苑,华信花园,华富花园,乌山嘉苑,桂香苑,鼓山苑,联建新村,三华花园,五凤兰庭,西洋新苑,华庆花园,碧水芳洲,天元花园,洋中花园,实达文华公寓,实达花园,贤南公寓,屏山苑,汇达花园,元洪锦江花园,中茵花城,博美诗邦,居住主题公园,西湖双安城,民航广场,西湖丽景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是房子的“医保”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所以,在业内人士看来,某种程度上,可以把它理解为房子的“医保”。

目前,福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有新旧两种标准:2015年1月1日之前办理初始登记的项目,商品房维修资金按照购房总额的2%交,拆迁房按照项目均价乘以面积乘以2%交。2015年1月1日之后办理初始登记的项目,带电梯的商品房为150元/平方米,不带电梯的商品房为100元/平方米,带电梯的拆迁安置房、保障房为100元/平方米,不带电梯的拆迁安置房、保障房为70元/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不少福州购房者,在购房后办理产权之时,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没有将这笔资金交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后续住宅需要维修之时,就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正因为如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门进行了摸底,并发出催交公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对业主的基本保障。”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去年福州推行了很多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措施,特别是针对电梯维修项目,专门出台了紧急程序,免去了业主“双三分之二”签字的程序,小区电梯出现损坏,可以直接通过紧急程序申请维修资金,非常便捷。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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