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夜晚都‘静悄悄’的,睡得特别踏实!”日前,家住西洪路的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
原来,去年9月起,福建省国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工业路与西洪路交叉口进行工业北路延伸线工程南段(工业路—梅峰路段)配套工程施工,因夜间噪声扰民多次被周边居民投诉。
今年4月,鼓楼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进行走访,发现该工地不能提供建筑工地环境噪声排放申报材料,当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要求该工地7日内进行建筑工地环境噪声排放申报。在二次现场检查中,该工地仍未进行申报,执法人员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
“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经过立案调查,拟对其行政处罚1万元。”鼓楼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按法律要求申报建筑工地环境噪声排放,既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体现,也是生态环境部门落实“静夜守护”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了解,今年5月起,福州重拳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将建筑工地噪声扰民问题作为4项整治内容之一扎实推进。5月~7月,县(市)区相关部门组织夜间检查施工工地9555家次,责令整改1070家,行政处罚349家,共计罚款89.2万元。经过数月努力,全市夜间施工噪音投诉量大大缩减。
下一步,针对城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执法监管还将继续“加压”。一方面,将从严审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在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出夜间施工必要性情况说明,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同时,夜间施工许可审批范围更加严格,除建筑项目地下室(底板、墙体)、顶板混凝土浇捣施工35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冲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等,其余一律不予审批。5月~7月福州市夜间施工审批与去年同期相比,许可次数下降了85%。
另一方面,将加强城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审批监管,从严控制夜间施工审批,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获批夜间施工单位提前张贴公告,争取周边住户的理解和谅解。城管执法部门加强执法监管,以建筑工程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为主线,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行为。
市民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可拨打福州市便民服务热线12345举报。
福州日报记者 钱嘉宜 通讯员 林鸿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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