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发展有需要,乡村群众有期盼,检察机关有响应。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立足自身职责定位,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助产业振兴 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乡村产业发展,法治保驾护航。
围绕“十四五”闽清擘画的“三大三强”发展新蓝图,闽清县检察院全面研判乡村振兴战略中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及闽清检察工作现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三大三强”发展战略的意见》,从助力乡村振兴、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等8方面,细化实化检察服务保障措施。
为助推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闽清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管局组成执法检查组,赴橄榄种植密集地开展联合检查。部署开展农村私宰生猪专项检察监督,主动对接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展突击检查,促成查获并取缔私宰生猪窝点2个,引导侦查机关对涉嫌非法经营犯罪事实予以固定证据,在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同时,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守好碧水青山 留住悠悠乡愁
蓝天碧水古民居是闽清靓丽的风景名片,承载着悠悠乡愁。
为守护乡村绿水青山,闽清县检察院开展环保公益诉讼,针对建筑垃圾破坏河道环境、猪粪废水直排入河等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1份,促成县政府牵头部署开展闽江两岸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巡江行动,整治非法养殖场7处。
为破解生态领域司法困境,该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出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保证金提存办法,在办理一起盗采河砂案中,促成7名犯罪嫌疑人与县水利局通过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程序,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4.4万元。
在推动乡村古厝保护方面,闽清县检察院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州举办为契机,深入开展“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在全国最大单体古民居“宏琳厝”成立古厝公益保护检察联络室,凝聚古厝文物保护合力。
促乡村善治 让群众更有幸福感
向群众宣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移风易俗宣传……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近更多群众,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创新乡村治理格局。
该院部署开展“近邻党建百日攻坚行动”“党建+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帮助村居开展清洁家园、助力移风易俗、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等为民办实事服务项目,打通司法服务乡村群众“最后一米”,群众幸福感节节攀升。
同时,该院引导共建社区党员、居民兴起党史学习热潮,提升群众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知晓率、参与率。并支出党建经费帮助锦江1号小区党支部建设“六有”标准化活动室和党群活动站,为红色阵地建设添砖加瓦,激发基层党组织新活力。
福州日报记者 林瑞琪 通讯员 刘秀慧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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