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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记者21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回应市人大代表陈能华提出的《加强建筑噪声污染治理的建议》,市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表示要严控夜间施工审批,健全噪声长效管理,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陈能华代表告诉记者,部分建筑项目在清晨五六点便开始施工,夜间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产生的持续性噪声也影响了群众休息。他建议,建筑工地应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好工地隔声降噪措施;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督促工地文明施工;要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夜午间施工审批手续,如非必要,不得进行夜午间施工作业。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坚持从严审批。去年12月初以来,临时调整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范围,要求夜间施工许可原则不超过夜间12点,超过夜间12点的上收市级,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极大减少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频次。同时,该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局多次研究夜间施工审批范围,制定了新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机制,力争在保障建筑工地必要连续施工要求的同时,尽量减少夜间施工扰民现象发生。

市生态环境局还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求位于二环以内一年以上工期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工地出入口或居民区一侧明显位置设置噪声监测显示屏,保证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进行公告,落实各项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改变公告公示方式,将原先由生态环境部门发布通告的方式,改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具审批意见并网上公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公告,做好周边居民安抚解释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在建项目夜间施工噪声长效管理机制。首先是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杜绝不必要的夜间施工,特别是在住宅密集区域,要按要求设立噪声监测显示屏,并会同施工单位妥善处理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引发的纠纷。还要提升监管技术手段,通过省住建厅视频监控平台等智能化技术监管手段,实现在建项目夜间施工实时在线监控,提高夜间施工噪声执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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