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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谭湘竹)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闽侯县入选,成为676个试点地区中的一员。

利用好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是闽侯县开展碳中和、碳达峰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22日,由福州综合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建龙生机械有限公司闽侯地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实现并网发电。据了解,该项目屋顶可利用面积1.2万平方米,建设容量达1.2兆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运行。一、二期项目建成投运后,年发电量约120万千瓦时,每年可为用户降低电费成本约85万元,相当于减少使用370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86吨。

责任编辑:赵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