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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0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学校是否配有校医?校医的业务水平如何?这是许多家长们关心的事。记者7日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回应市人大代表施华明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立学校校医建设的建议》,我市教育和卫健部门联手,将校卫生室建设要求纳入政府督导工作内容,接下来还要加强督导、加大培训,让校医发挥更大作用。

施华明代表在建议中说,市属公立校一般只配备1至2名校医,学校健康教育、学生健康管理和校内急救组织仍有待加强。他建议,尽快明确校医编制问题,通过进修提高校医业务水平。还应主动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联动机制,有需要时请医生到学校协助开展校园卫生工作及就近医疗等工作。

回应代表建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2019年该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设置和人员配备实施方案》,要求全市600人以上中小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设立卫生室,其余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市教育局还督促各县(市)区将学校卫生队伍和卫生(保健)室建设相关要求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专项教育督导工作,列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估考核标准,民办校列入年度检查项目,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代表提到的校医编制问题,市教育局表示,去年全市共招聘补充卫生技术人员375名。对因编制紧缺,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暂时有困难的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分类解决校医配备短板。同时加强与卫健部门联动,将学校卫生(保健)室纳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就近安排1家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对口协作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接下来,市教育局将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属学校主动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联动机制。

记者还从市卫健委了解到,卫健部门与教育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县医院根据实际为对口协作学校转诊的师生提供优先接诊、检查和住院等服务。卫健部门还原则上每年对辖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至少联合开展培训1次,把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统一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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