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江公安分局鳌峰派出所民警联合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缜密侦查、精心研判,在亚峰小区某单元成功抓获涉嫌非法销售药品的34岁男子叶某。
经审查,叶某自今年5月起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多个网络渠道抢购某药品并负责接收快递,以每粒价格600元~6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通过非法出售或帮别人非法出售的金额达10万多元。目前,叶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陈雨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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