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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印发《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出营商环境改革4.0版本。

方案提出,福州要构筑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福州市法院系统积极作为,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为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突破创新

提升办案效率

滥用管辖权异议,是民商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堵点之一。当前管辖权异议案件办理平均用时2.5-3个月,全国法院普遍采用制裁方式来遏制滥用诉权的行为,但这只能治标。

福州中院在全省率先突破创新,通过提升管辖权异议案件办理效率,来根治滥用管辖权异议问题,打造民商事管辖权异议案件“审理时间短、审判效率高、流转速度快”全流程提速增效的“福州样本”。

福州中院选取近3年来此类案件较多的鼓楼、仓山、晋安、福清和连江法院开展试点,成效显著——从当事人提起管辖权异议并上诉,到一审法院恢复审理的全流程,平均用时从试点前的114天缩短到试点后的22天。各试点法院涌现许多提速增效典型案例。目前,鼓楼、晋安、福清等法院,均已出现全流程最短用时5-7个工作日的案例,走在全国法院的最前列。

及时补短板

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根据2018年4月第一轮营商环境评估,“执行合同”指标曾是福州最大短板,执行合同耗时601天,得分仅59.48分,对标世界银行标准,排名居于全球190个经济体的第74位。补上这一短板时不我待。

福州法院系统通过不懈努力,“执行合同”指标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两次跃升,原先的短板实现赶超,进而成为先进——在2018年12月的营商环境评估中,福州“执行合同”时间缩短至469天;2019年,福州“执行合同”时间进一步压缩至418天,得分提高到78.42分,排名跃升至第8位,成为福州两项进入前10位的指标之一。

今年上半年,在“执行合同”方面,福州法院进一步强化与银保监部门合作,依托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建立“福州金融纠纷联动化解中心”统一平台,在10家福州银行保险机构设立“金融纠纷诉非联动/多元化解工作站”;以科技为支撑,自主研发“福州金融纠纷联动化解在线调处平台”,并投入使用,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进一步优化福州金融营商环境。

不懈努力保护

中小投资者权益

2020年,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国家发改委测评中,由福州中院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指标进入第一档(全国第10名)。市两级法院依法审慎审理涉公司、证券等各类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诉讼纠纷,稳妥审理涉众证券类案件,依法保护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以来,福州两级法院共审结股东知情权、股东资格确认、股东出资、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以及公司决议效力确认、公司盈余分配纠纷等289件。

其中,福州中院审理的涉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引发的中小投资者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

今年上半年,福州中院与福建证监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签署《关于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聘请1家机构为特邀调解组织,6名个人为特邀调解员。此举建立健全了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建设智慧法院

满足社会便利需求

良好营商环境,需要通过民众感受到的便利程度来体现。为此,福州法院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高科技为支撑,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服务热线”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查询咨询、登记立案、信访接待等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全市法院系统的网上服务功能也得到不断扩展。通过全面应用福建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自助立案等,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等,极大方便了民众。

为满足社会需求,福州中院成立集约送达中心,依托中国邮政福州分公司专业化的邮政队伍、标准化的送达服务和功能优化的司法送达信息化平台,开展电话送达、电子送达、直接送达等多形式的送达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快速、高效、便捷的送达服务,在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同时,也让有限的司法资源从繁忙的送达事务中剥离出来,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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