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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记者2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年初市人代会收到代表提交的11件议案均已得到有效落实。其中,为闽剧保护、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脱胎漆器工艺保护立法等4件议案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立法程序。

回应代表提出的《关于作出〈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逐步推进直饮水建设的决定〉的议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份决定,已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回应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闽剧保护传承条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福州市脱胎漆器工艺保护办法〉的议案》,这两部法规分别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其中《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已于本月1日起施行。

回应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传承保护办法〉的议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部法规,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代表们提出的其他议案内容涉及修订《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制定《福州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福州方言(福州话)保护传承条例》《福州市闽江(乌龙江)福州段洲岛保护管理条例》《福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这些立法项目有的正在调研论证,有的已有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作为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调研论证结果和现有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列入下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明年立法计划。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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