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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日发布2021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出让43幅地块,拍卖定于12月1日上午举行。

福州城区出让43幅地块

鼓楼区出让3幅地块:

宗地2021-70号白马路原省广电大楼及周边旧改地块,面积14818平方米(合22.23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2021-78号位于福马路南侧、六一中路西侧,面积2685平方米(合4.03亩),为商业商务用地;

宗地2021-84号东坑巷西侧的五凤体育公园地块,面积8558平方米(合12.84亩),为体育用地。

台江区出让6幅地块:

宗地2021-60号望龙路北侧的中央商务区B-12地块,面积21332平方米(合32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2021-66号锦标路北侧的原江墘下旧改地块,面积10259平方米(合15.39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2021-67号长乐路东侧、排尾路北侧的排尾红星周边旧改地块三,面积5777平方米(合8.67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2021-69号宁化路以东、白马路西侧的浦西村危旧房出让地块,面积15022平方米(合22.53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2021-71号宁化路东侧、宁化支路北侧的灯泡厂出让地块,面积14238平方米(合21.36亩),为住宅用地;

宗地2021-79号台江路北侧、五一南路东侧的瀛洲河周边旧改地块三,面积4744平方米(合7.12亩),为商务办公用地。

仓山区出让7幅地块:

宗地2021-55号南二环北侧、则徐大道西侧的白湖北园周边旧改片区二,出让面积86078平方米(合129.12亩),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宗地2021-56号二环路以北、则徐大道以南的白湖北园周边旧改片区一,出让面积76417平方米(合114.63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2021-57号建新南路以北、台屿河西侧的霞镜新城东南侧出让地块,面积56232平方米(合84.35亩),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

宗地2021-61号建新南路与横屿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奥体中心西侧规划地块,面积21512平方米(合32.27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幼儿园用地;

宗地2021-62号三环路南侧、尚保路东侧的帝封江出让地块六,面积16921平方米(合25.38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2021-64号金林路南侧、金塘支路西侧的市福利中心东侧出让地块,面积14263平方米(合21.39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2021-76号南二环以北、则徐大道以南的白湖北园周边旧改片区五,面积58130平方米(合87.19亩),为商业用地。

晋安区出让14幅地块:

宗地2021-58号连江路东侧、福马路南侧的连潘旧改项目出让地一,面积27750平方米(合41.63亩),为住宅用地;

宗地2021-59号连江路东侧、福马路南侧的连潘旧改项目出让地A04地块,面积25147平方米(合37.72亩),为住宅用地;

宗地2021-63号位于连江北路东侧、福马路北侧,出让面积15842平方米(合23.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幼儿园用地;

宗地2021-65号凤坂河北侧、岳峰北路西侧的塔头七期出让地块一,面积8824平方米(合13.23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2021-68号连江路东侧、福马路南侧的连潘旧改项目出让地A05地块,面积26886平方米(合40.33亩),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2021-72号宦溪镇桂湖地区垄头村西北面,垄头温泉小区出让地块,出让面积82764平方米(合124.15亩),为住宅用地;

宗地2021-73号连江路东侧、福马路南侧的连潘旧改项目出让地三,面积9559平方米(合14.34亩),为住宅用地;

宗地2021-74号晋安区绕城高速以北、斗项水库以东斗顶新苑项目出让地块四,面积17346平方米(合2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

宗地2021-75号宦溪镇桂湖地区垄头村垄头温泉小区出让地块二,面积22885平方米(合34.33亩),为住宅用地;

宗地2021-77号三创园内、晋安湖东侧的南方建材市场周边旧改B-01地块,面积26294平方米(合39.44亩),为商业商务用地;

宗地2021-80号鼓山镇园中村的小庵里出让地块,面积76828平方米(合115.24亩),为特殊用地(殡葬);

宗地2021-81号位于福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屿路7号,宗地2021-82号位于宦溪镇亥由村,宗地2021-83号位于秀山路南侧、磐石路西侧,均为工业用地。

此外,马尾区出让4幅地块,长乐区出让9幅地块。

首次实行“竞首期付款比例”

据悉,43幅地块将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出让,拍卖定于12月1日上午9:0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其中,宗地2021-60号、61号首次采用“限地价、竞首期付款比例、摇号”方式拍卖。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有其他竞买人接受该价格,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首期付款比例(即自地块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缴付出让价款的比例),以最高限制价格的50%比例(含竞买保证金)起拍,竞拍增幅为5%,竞拍上限为100%。首期付款比例达到100%时,摇号确定竞得人。

此外,宗地2021-55号至59号、62号至75号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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