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连江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无证开采矿石,造成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破坏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是连江首例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6月,连江县法院将审判庭搬到有千年历史的定海古城,公开审理非法盗采海砂案件,这场别开生面的生态巡回审判让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旁听庭审的群众亦受到触动,助生态司法理念入眼、入脑、入心。
……
这些,是连江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探索生态修复模式的缩影。
近年来,连江法院创新思路、大胆探索,全方位建构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推行“红基因、绿通道助力深海蓝”工程,助推连江加快打造“海上福州”桥头堡,力促生态环境高颜值与经济发展高质量齐头并进。
“我们在全省率先引入环保公益组织,作为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生态修复的代履行人,代为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连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欢说,自2019年以来,该院已对10余件涉破坏生态案件采取上述修复方式。
连江法院还在福州市率先将生态修复义务人缴纳的生态修复金专款,用于生态环境修护工作。2018年以来,通过生态审判等方式筹集到生态修复资金近250万元。
除了创新两项“蓝色保护”措施,连江法院还开辟了三条“绿色丝路”。
“选择筱埕镇定海村、黄岐镇、苔菉镇茭南村,开辟3条文化与自然保护精品路线,设立司法保护海洋生态联系点。”连江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健丽告诉记者,为积极延伸司法保护触角,为连江古文化保护贡献司法力量,法院将司法元素融入墙绘主题,利用沿海房屋,制作200多平方米的大型墙绘,建成连江特色生态司法文化基地。
连江法院还联动各部门,构建“四环红色联盟”,即与检察院、福州海警局连江工作站、海渔局、生态环境局、沿海乡镇以及调解专业人员等携手,打通审判中心环、拓展联动外围环、强化联动同心环、落实解纠网格环,全方位打通生态保护“任督二脉”。
积尺寸之功,方能成千秋之利,连江法院人深知须“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郭健丽表示,下一步,连江法院将多举措探索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持续推进以“刑罚+修复”的方式落实生态司法保护,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打击与修复并举,扎实推进文化和自然生态司法保护工作,为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让连江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
福州日报记者 林文婧 见习记者 严鑫 通讯员 杨晨 叶建隆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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