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压、血糖正常,放心!天冷了,注意爷爷的保暖,平时多晒晒太阳。”5日一早,阳光洒满窗台,鼓楼区金泉小区住户陈奶奶听到医护人员的一番话,愁容一扫而光,露出开心的笑容。
陈奶奶的老伴刘爷爷今年81岁,数年前中风后,腿脚不利索。由于缺乏护理经验,加上小区没有电梯,陈奶奶和儿子每次带刘爷爷出门都得费好大的劲。
更让陈奶奶为难的是,老伴固执得很,不愿去医院,说多了又担心影响他心情,“现在好了,我们在家就能享受在医院的待遇”。
在家怎么能和在医院一样?原来,去年底,福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医生签约对象提供家庭病床服务,旨在满足行动不便患者就医需求,缓解群众住院难与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矛盾。今年2月,这项工作正式启动。
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福州市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单位之一。11月,收到刘爷爷的申请后,中心主治医师蔡玉华上门查看,经过审核和评估,确定刘爷爷符合相关条件,立即为他办理了家庭病床住院手续。从那时候起,蔡玉华和护士林秀萍就成为刘爷爷“住院期间”的专属医生和护士。
根据《家庭病床服务项目清单》,专属医护不仅能为建床对象提供换药、拆线、导尿等上门服务,还能提供各类生化检查、伤口护理、鼻饲护理、灌肠等服务,项目达60多个。
“我们一周至两周上门巡诊送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调整用药方案,有的患者还得定期换药或上门做胃管、尿管等各种导管护理。遇到难以解决的,可以通过医联体,走绿色通道转诊至省二人民医院,为患者提供便捷安全的医疗资源。”蔡玉华说。
在家“住院”,产生的费用怎么计算,和住院一样能报销吗?“是的!我们实行医疗医保联动,对建立家庭病床的医保患者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政策。”福州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病床作为医院住院服务的延伸,不仅能享受和住院同样的医保报销待遇,还能有效降低交通、床位等费用,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温暖,藏在一点一滴的细节里。为了让群众少“跑腿”,建床对象不仅可以去医疗机构申请,也可以通过“榕医通”平台选择试点机构提交申请,实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
“以前在医院才能看到的‘白大褂’,现在在家就能经常看到。”临别之际,望着蔡玉华和林秀萍的背影,陈奶奶忍不住感叹,“有她们在,心安了不少!”
据了解,今年,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家医疗机构进行家庭病床服务试点。截至11月底,福州市已有22家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已受理家庭病床服务申请240多人次。明年,福州市力争实现家庭病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
福州日报记者 林文婧 见习记者 万哲华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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