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乐区公安局民警在漳港街道乐业路检查时,发现驾驶机动车的林某的驾驶证为吊销状态,其行为已构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规定,民警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陈明金
责任编辑:赵睿
- 长乐后安村的蝶变之旅2021-12-10
- 长乐:将爱传递 天朗社工在行动2021-12-09
- 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长乐源头治理“两违”2021-12-02
- 长乐:坚持一流标准 打造省会强板块2021-12-02
- 福州长乐:“互联网+养老” 让老年人居家安度晚年2021-12-01
- 长乐梅花镇拆除新增违建2021-12-01
- 智能管家试上岗 后厨操作全透明2021-11-30
- 长乐五竹村试点文明积分制 环境整治成效明显2021-11-29
- 长乐公路中心天桥病害修复工程开工2021-11-26
- 长乐多措施解决企业用工难题2021-11-25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上海专家工作站落户福州,看脊柱病更方便2021-12-10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