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福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有效提升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福州交警将于2021年12月21日起,在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正式启动道路停车离场不缴费处罚工作。
处罚情形
对于在四城区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机动车,车主在离场后1小时内未缴费的,福州交警将通过智能语音和推动短信提醒,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应于24小时内缴清相应停车费用,超过24小时未缴费的,将以“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指示标志、标线通行”对违法行为罚款100元。
缴费渠道
车主可以登录“e福州”APP,通过“智慧停车”模块中的“车牌缴费”或“代缴费”功能,输入车牌号点击确认即可查询欠费订单并及时缴纳停车费用。
温馨提示
福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道路停车泊位属于城市公共资源,按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是每位公民的责任义务,请广大市民注意文明出行、规范停车、按时缴费,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黄小群
- 30、40、50!福州学科类校外培训拟这样收费!2021-12-17
- 冷空气来袭今夜福州气温明显下降 双休日迎晴冷天气2021-12-17
- 福州东升地铁停车场周边拟建6条道路2021-12-17
- 福州仓山开展垃圾分类培训2021-12-17
- 福州高新区首届创客嘉年华17日举行 可免费参观游玩2021-12-17
- 古城星空音乐节18日晚开幕 汇聚19位国内歌唱家2021-12-17
- 完美启动第十八届百城千店、万人献血无偿献血活动2021-12-17
- 鼓楼区获评“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2021-12-17
- 苍霞新城嘉和苑拆违全面完成2021-12-17
- 福州成立科创走廊金融支持基金 规模15亿元2021-12-17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东南汽车“产品+品牌”双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2021-12-18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