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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28日讯(记者 林晗枝)12月28日下午,福州市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发展情况发布会在福州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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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拥有发达的商贸网络和深厚的制造业底蕴。2020年,全市二产增加值3840.77亿元,三产增加值5618.5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25.6亿元,进出口贸易额2502.8亿元,总量均位全省前列。

此外,福州产业集聚发展,为产业链供应链两链融合发展提供坚实基础。目前福州共有12个千亿产业集群,包括纺织化纤、轻工食品、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旅游、金融服务、海洋渔业经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产品等。福州正充分利用这些优势产业链,重点打造新型显示、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器、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绿色冶金材料、纺织功能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产品、新型建材、现代海洋工程 装备、绿色食品、深远海智能养殖、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文创旅游等16条产业链。

再者就是福州毗邻台湾的区位优势,榕台经贸合作为福州供应链平台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台湾是我市的第七大贸易伙伴,2020年进出口16亿美元,比增19.5%;2021年仅1-10月进出口19.3亿美元,即已超过去年全年对台进出口总额,比增61.1%,发展迅速。福州依托对台跨境电商海运直航专线,吸引两岸(或经台)跨境电商物品从福州综试区中转,推动榕台两岸跨境电商做大做强。截至2021年11月,2021年对台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已超27亿元。作为全国首批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福州具有得天独厚的构建供应链体系的优势。

今年以来,福州市商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推动供应链平台经济建设取得成效,具体如下:

一、制定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产业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州市商务局局牵头制定了《福州市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产业链行动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工作机制、3个推进计划、5个重点任务、3个清单(重点关注企业清单、企业清单、项目清单)、2张图谱(招商图谱、供应链图谱)。

具体为:一是确定发展目标,力争2021-2025年全市供应链销售额年均增长率30%以上。至2025年,培育年营业额20亿元以上企业30家(其中百亿元以上企业10家),专业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5个以上,力争实现5000亿元以上销售额。

二是成立供应链平台经济链长制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党组成员黄建雄任链长,市商务局局长林汉隽任常务副链长,成员包括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金控集团、市国投集团等单位分管领导。

三是明确下一步全市供应链平台经济建设的几个重点任务,包括推动国有企业参与供应链建设、做大做强物流与供应链产业规模、加快招引培育供应链龙头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等。

二、逐步形成供应链平台经济体系

这一年多来,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准纺织化纤、冶金建材、玻璃行业等优势产业,在起步阶段主要依托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培育供应链龙头企业,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初步形成。

经初步统计,全市共引进、培育供应链企业180家,其中2021年1-11月新增78家,合计销售额2031.3亿元,其中年规模5亿元以上的供应链企业51家,销售额1690.6亿元,行业包括钢贸建材、纺织化纤、化工能源、医药流通、生鲜食百、物流及第三方综合服务等。其中:长乐(31家,销售额682.33亿元)、台江(38家,销售额320.2亿元)、晋安(14家,销售额268亿元)、仓山(26家,销售额229.3亿元)、鼓楼区(11家,销售额165.4亿元)、福清市(20家,销售额114.9亿元)、连江县(6家,销售额124.6亿元)、马尾(18家,销售额68.9亿元)等供应链平台推动力度较大。其余县(市)区处于试点新培育阶段,规模体量相对较小。

三、扶引一批供应链企业龙头

我们坚持培育和招引两条腿走路,力促龙头企业引领全市供应链发展。一是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发挥优势开展供应链业务,培育本土供应链龙头。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已投资设立9家供应链企业,分别为:福州金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金控均和(福州)供应链有限公司、福州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州交投瑞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物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城投均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一二三三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市电子信息集团等。上述企业合计实现销售额164.53亿元。

二是紧盯国内外供应链重点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去年以来,推动金控集团、城投集团与上海均和集团合作,福州金控均和、福州城投均和均落地并发展迅速。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福州城投与世界500强企业正威国际集团合作开展供应链业务。全市供应链平台经济逐步规模化、多元化,有力促进了全市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些供应链平台经济的成效还是非常鼓舞人心的。

四、推出一套“组合拳”

一是经验分享。拟在福清举办一场“推动供应链平台建设发展”现场会,邀请供应链业务先行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家代表做经验分享,探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供应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路径和机制。

二是专业培训。按照市政府黄建雄党组成员主持的专题会议精神,我局拟会同市金融局举办一场供应链业务培训会,现场讲解供应链业务开展模式、融资渠道等,为供应链平台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是宣传推广。结合“5•18”海丝博览会、数字峰会、“9•8”投洽会等重要招商平台,重点推介我市供应链平台经济建设成效和平台经济扶持政策,吸引优质平台项目落地福州。

五、正式出台平台经济政策

市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培育、引进、壮大平台企业及构建平台经济发展生态等方面支持供应链平台企业发展。主要如下:

1、 支持引进、培育一批重点平台企业

对2021 年(含)—2025 年当年新注册落地的平台企业,按照其年度销售额(营业收入)规模分行业给予奖励;对2020 年(含)前已落地的平台企业,以其2019 年度销售额(营业收入)为基数,按照其年度销售额(营业收入)规模的增量分行业给予奖励:

(1)限上商贸业新企业年销售额或老企业年增量达2 亿元(含)以上,按照销售额或增量每1 亿元不超过150 万元的标准奖励。

(2)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年销售额或老企业年增量达2000 万元(含)以上,按照营业收入或增量每2000 万元不超过100 万元的标准奖励。

(3)对当地经济社会贡献率特别高,且新企业年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老企业年增量达10 亿元以上的平台企业,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可按“一企一策”方式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2、支持壮大一批规模平台企业

对限上平台企业当年纳统数据首次达30 亿元、50 亿元(或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分别为:3 亿元、5 亿元)的规模型平台企业,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 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

3、构建平台经济发展生态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择优评定一批(不超过20 家)平台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良好、创新示范性强的市级平台示范企业(有效期两年)并向社会公布,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0 万元的奖励。

此外,还有对平台企业高级管理及技术人员奖励及子女入园、入学方面的支持等措施。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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