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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榜样一面旗帜,指引人们前行的方向。一个榜样一种力量,感召人们不断向上向善。有福之州,崇德向善。近年来,一个个彰显时代精神、传播社会文明、引领社会风尚的道德模范,在福州涌现。

11月5日,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京举行,福州市助人为乐的吕云娥、孝老爱亲的黄思林荣膺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今年87岁的吕云娥是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居民,1994年退休以来,她坚持为社区居民提供义诊服务,接诊数万人次,累计时长超1.2万小时,并为困难邻里提供助学助困服务。1995年出生的黄思林是闽侯县竹岐乡半岭村村民,她4岁时父亲摔伤导致高位截瘫,7岁时母亲不幸离世,年幼的她从此扛起了照料瘫痪父亲的重担。有人问她:“怎么可以坚持这么久?”她说:“这不是坚持,能照顾爸爸是幸福的。”

道德的阳光,温暖人间;文明的雨露,滋润社会。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同样离不开崇高道德的精神力量。12月9日,“时代楷模”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福州专场举行。潘东升生前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他用一生诠释了共产党员对党忠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的优秀品格。9月底以来,福州全市上下掀起了“向潘东升同志学习”的热潮,大家纷纷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扎实工作、砥砺奋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撸起袖子加油干。

选树一个道德模范,便是在社会上树立一个标杆,就是在群众中提倡一种追求。福州市在大力挖掘、选树道德模范的同时,把推荐权、评议权交给群众,提高群众认同感和满意度。对群众推选出来的道德模范,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让先进事迹深入人心,用榜样的力量温暖人、鼓舞人、启迪人。历年来,福州市共有1人荣膺全国道德模范,10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4人获评福建省道德模范,112人获评福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11月底,新一届福州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名单揭晓,获奖者中,有用爱心与奉献守护贫困学子的毛维民,有以诚立身、诚实守信的许振妃,有坚守在安保警卫、反劫制暴、配侦抓捕、抢险救灾一线的林焜,有奋不顾身跳入冰冷河水救起溺水男子的黄相钰……他们以实际行动书写了新时代的凡人善举,谱写了一曲曲充满正能量、真善美的正气之歌。

让好人受尊重,让好人得好报。福州市还通过政策保障、资金支持、社会捐助等方式,帮扶礼遇道德模范。春节期间,市委文明办慰问帮扶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资金年均近20万元;近年来,福州市邀请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参与“我们的节日”福州市主题系列活动年均30场;全市所有景区(点)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免费开放;民政部门依规优先为家有病人的生活困难道德模范提供低保、就业帮助等。在各级各部门的帮助下,省道德模范冯昭兴申请到了保障性住房,市道德模范陈松年的“台屿农家书屋”、“福建好人”黄以孟的“社区黑板报编辑室”获得了运转经费补助。

细流汇成江河,微光点亮星空。一个个先进典型,一项项道德实践,持续引导着福州人崇尚好人、争做模范,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2020年10月1日,《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为福州城市文明镌刻了新标尺。《条例》如同助推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让更多福州市民践行文明行为,告别不文明行为。

向上向善,有福之州更加温暖美好。

福州日报记者 吴晖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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