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停在路边的电动车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调阅相关公共视频,发现当天上午9时许,一名男子在街边游荡,看到被害人的电动车钥匙没有拔后,环顾周围无人,迅速将电动车骑离现场。
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并在住处将其抓获,追回被盗电动车一部。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跃明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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