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经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现场评估、专家评估、协商谈判、公示等程序后,现将福州康达医院等69家医药机构新增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单位,其中新增的定点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全省联网定点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第四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2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赵睿
- 福州国土空间信息有了全新“一张网”2022-01-25
-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提速提效 3天办结384份医师执业证书2022-01-24
- 福州: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行动持续至年底2022-01-24
- 福州警方去年以来查处3500多起城区乱鸣喇叭2022-01-24
- 第五届两岸大学生领袖营侧记:以青春之名 追逐同一个未来2022-01-24
- 福州鱼丸博物馆春节前开馆 打响“中国鱼丸之都”品牌2022-01-24
- 6月底前福州市全面建立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22-01-24
- 冬奥临近 福州冰场越来越“热”2022-01-24
- 福州:银企合作助力“台江味”品牌企业发展2022-01-24
- 29岁武警战士关晨连续10年护航春运:其实我也很想家2022-01-24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闽侯廷坪乡经济发展促进会开展爱心慰问活动2022-01-25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