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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从去年9月7日起,福州交警部门率先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高新区)实行酒醉驾举报制度,市民通过拨打110举报酒驾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2000元。近日,马尾、长乐、福清、闽侯、闽清、连江、罗源、永泰也加入了福州酒醉驾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行列。

近日,福州交警部门持续开展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24日曝光7名涉酒驾驶违法人以及车辆。车牌号分别为:闽AD33929、闽A7BL66、闽AX7E08、闽A32H2K、闽A651HA、闽AK7C65、闽AM2C00。

福州交警部门还施行酒驾事故“倒查制”,呼吁同席、同乘人员劝阻酒驾行为。交警相关人士表示,针对辖区内发生的酒驾事故、查处的严重醉驾违法当事人,倒查同席、同乘人员(公职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劝阻酒驾、劝阻无效后是否报警。一经查实未尽告知义务的,将向其所在单位和同级文明办抄送具体情况,督促所在单位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如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的,将抄送纪委监委等部门。

据了解,福州交警部门施行有奖举报酒醉驾举措以来,目前已有多名市民获得奖励金。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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