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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不能成为点餐“单选题”

检察机关借力公益诉讼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店里除了增加纸质菜单,扫码点餐也不用再关注商家的公众号,更不要填写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经常到东二环一综合体用餐的市民陈琴说,最近感受到商家的新变化,这源自晋安区检察院借力公益诉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年初以来,晋安区检察院以《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为契机,以“扫码点餐”作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发力点,全面摸排问题线索,密织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网”,保障“扫码”下的个人信息安全。

进社区访学校

广泛征集公众意见

“进店请扫桌子上的二维码自助点餐。”“请关注公众号,选择桌号,然后可以点餐。”对于餐饮经营者和不少消费者,“扫码点餐”似乎已成为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简单的“扫码”背后,关乎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更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

“部分商家要求的‘扫码点餐’,不但要关注公众号,而且存在强制要求提供手机号码、微信昵称、位置等个人信息。”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吴祯董说,年初,该院组织多个小组,对多个大型商场进行走访、摸排、取证,发现一些商家推行“扫码点餐”时,未设置个人信息保护的告知条款等问题。而且,市民的个人信息被抓取后,存在泄露风险。

吴祯董说,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全力推进全市领域“扫码点餐”问题项下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该院检察官进社区、访学校,通过发放网络电子问卷和纸质问卷,广泛征集公众对“扫码点餐”的意见建议、侵犯个人信息的线索以及完善该项工作的意见建议,拟将收集到的各县(市)区案件线索进行移送。

据介绍,晋安区检察院回收有效问卷400余份,调查结果显示,90%的人有被要求“扫码点餐”,85.9%的人表示商家未提供纸质菜单,82.7%的人表示“扫码点餐”中商家未说明存在收集个人信息情况,70%的人认为有泄露个人信息风险。

召开磋商会议

护航公众信息安全

检察院对调查得出的“扫码点餐”损害公共利益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并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通过送达《磋商函》,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调查的基本情况,并就如何加强晋安辖区内消费者个人信息保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了充分交流。双方在磋商会上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下一步工作具体举措予以明确,并进行部署和安排。

磋商会后,晋安区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开展行动,依法监管,责令商家改正。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响应,对辖区内商家进行巡查,责令商家改正,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经消费者同意之后才可收集必要、适当的信息。

除此之外,晋安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针对“扫码点餐”开展线上线下维权倡议活动。在活动中,检察官就“扫码点餐”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商家进行释法说理,倡议商家在合理合法推广“扫码点餐”的同时,应保留人工点餐服务,提供纸质菜单,给予消费者选择权,同时建议各大商场在宣传栏、商家微信群中发布倡议书。

陈琴等消费者感受到的变化,正是晋安区检察院借力公益诉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缩影。商家们表示,全力支持开展这项活动,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黄芳宾 通讯员 邱丽 邢颖晶)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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