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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月10日至3月22日,省委巡视二组对福州市开展了巡视,并于2021年6月1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政治整改,按照省委规定和巡视组要求,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立说立行的政治作风,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认识,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2021年6月15日省里巡视反馈会后,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全市上下切实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大考验,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契机,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到位。2021年7月22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及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二是强化责任,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市委切实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林宝金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13位市领导分工负责,12家牵头单位、64家责任单位相互协作,设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6个专项工作组,全程跟踪、协调、督促、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专门制定重难点问题协调、督查问责等8项工作机制,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整改,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研究制定《省委巡视二组巡视福州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保证整改高效落实。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优先研办、快查快办。重视成果运用,抓好建章立制,从根本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以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推动福州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孕育地、实践地的独特优势,在学习实践上走前头、当标兵需持续发力”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挖掘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的宝贵思想财富还不够充分”问题。市委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十分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榕工作期间留下的宝贵思想财富,注重坚持和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当年的创新理念、重大实践,始终怀着特殊感情认真学习、传承、践行。2021年6月21日,市委召开十一届十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福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决定》,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福州落细落实。进一步完善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全年召开36次工作小组会议。深入挖掘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努力把闽江学院谋划打造成总书记教育理念、关心青年的教育基地;把三坊七巷谋划打造成总书记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理念的教育基地;把福道谋划打造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教育基地;把福光集团谋划打造成总书记科技创新理念的教育基地;把总书记当年挂钩的永泰坵演村谋划打造成总书记乡村振兴理念的教育基地;把连江丹阳部队打造成总书记双拥共建理念的教育基地,等等,使福州成为全国各地干部学习新思想的重要教育实践基地。用好福州市新思想学习研究小组机制,举办新思想理论研讨会等,组织专家严格筛选研究成果并按年度进行汇编。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全面完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任务,全面铺开全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工作,开展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测试,培训干部9.5万人次;打造“千军万马”基层宣讲品牌,组织千名宣讲员深入一线,开展主题宣讲约3.28万场,受众达462万人次。建设“学习强国”福州学习平台,讲好福州故事,打响福州学习品牌。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年初研究党校年度办学计划及市委领导赴党校上课安排,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到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军门社区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军门社区工作法”入选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并在全国推广,社区党委书记林丹被授予“七一勋章”。

二是针对“弘扬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不够深入”问题。福州新区加大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宣传力度,通过官网、福州新闻网等渠道,及时更新发布管理权限清单及审批服务工作情况,建设福州新区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进园区”全覆盖,有效提高区内企业办事效率。

三是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弘扬历史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以举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为契机,持续推进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打响闽都文化国际品牌。开展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新一轮提升改造,完成159处古建筑资产梳理、重点建筑征迁等工作,完成林则徐纪念馆展陈提升,2021年6月27日起免费开放;推动三坊七巷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寻梦·坊巷》沉浸式演出在世遗大会期间成功上演;健全街区商业运营机制,完成街巷小品、休闲景观带等建设,2021年7月起开放时间延长至每晚10点。修订《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古厝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科学指导。在全省率先单独设置市文物局,作为正处级市政府工作部门,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成立市古厝保护项目指挥部,对连江、闽侯等地破坏老建筑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开展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摸清古厝家底。严格落实省、市文化遗产保护“九条措施”,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机制,监测情况向社会公开。

2.关于“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打造创新开放的‘海丝门户’需持续发力”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多区叠加’效应不够凸显”问题。坚持以海丝战略引领“多区叠加”,制定出台《推进新一轮“海上福州”建设,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召开“海上福州”建设现场会,完成《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修编工作,加快建设丝路海港城,打响“海上福州”、海港空港国际品牌。加快建设科创走廊,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给予规划用地保障、财政支持、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扶持等政策扶持,建设科技创新聚集地,实现科学城与老城区联动发展。积极挖掘创新政策举措,建立自创区福州片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奖惩退出机制,筛选出设立高新区科技支行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38项改革创新政策举措报省科技厅遴选。

二是针对“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有待提升”问题。抓住工业园区、产业龙头等关键环节,由市领导担任16条重点产业链链长,开展“引龙头、强链条、进千企、优服务”专项行动。筛选136家工业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新培育百亿企业1家,新提升规上工业企业超260家。着力壮大国家级功能性新材料和光电、信息技术服务、生物医药、氢能源4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预计2021年全市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超3200亿元,新培育300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25家。深入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8个方面工作,已培育形成4家产值或营收规模超千亿元园区,4家超五百亿元园区,完成全市重点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建成300万平方米高标准厂房,清理处置1.5万亩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

三是针对“科技创新引领存在短板,研发投入强度不足”问题。加大科技项目扶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分段补助、配套奖励等普惠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1年兑现各项扶持资金3.74亿元。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我市基础研究投入快速增长,落实省市建设经费4.77亿元支持闽都创新实验室建设,积极筹建柔性电子实验室(海峡实验室),打造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在全市的专项行动中增设“科技创新”考核专项,成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服务小组,开展政策宣传,提升企业创新积极性。发挥福州大学城高校集聚优势,推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开展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引导企业与高校合作、促进大学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设立科技创新平台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2021年,汇聚35所在榕高校、8所签约高校,发布科技成果2246项,技术需求129项。做强“好年华,聚福州”“榕博汇”等引才品牌,持续深化“向幸福之城出发”校园引才活动。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七条措施》,在人才储备、就业创业补贴、人才住房保障的基础上推出高校毕业生免费住宿、“万元生活补贴”、住房保障“万人计划”等引才政策,通过事业留人、待遇留人、解决住房后顾之忧等一系列举措,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发展。

四是针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还有差距”问题。压缩市国投集团管理层级,下属企业层级压缩至4级以内,对集团业务开展整合剥离。不断健全完善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市属国企以建筑施工、水务环保、工程信息技术等优势业务板块为切入点,加强对省外市场的拓展,比如省二建集团已拓展河南、江西、江苏、广西等地施工市场,市电子信息集团、市文投集团参与服务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海峡青年节等活动。理顺集团经营管理机制,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明晰集团企业总部定位和管控模式,理清集团总部与子企业的权责边界。

3.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省会中心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需持续发力”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进一步推进”问题。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等专项行动,已摸排企业(场所)3266家,全部完成整治。大力解决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局长接访日”活动,配备专人负责环境信访工作,2021年,“12369平台”办理环境信访投诉同比减少18.6%。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开展新一轮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工作,提升智慧交通管理,建立易堵路段“一点一策”、“骑警+拖车”等机制,确保堵情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已批在建的配建停车泊位建设,增加路外公共停车泊位供给,挖掘道路停车资源,2021年城区共新增13.2万个停车泊位。今后将持续加大停车泊位供给,每年建成8万个以上停车泊位。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强化“一县区一清单”“一部门一方案”的任务落实和督查机制,设立垃圾分类屋(亭)长、街道长,提高分类工作质量;主动对接省属单位,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场所)设施配置、分类作业落实。市委政法委牵头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福州市城市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逐步完善社区治理网格化机制。加大旧屋区改造力度,完善净地交付机制,通过缩短审批周期、合并审批事项等措施,全面推进4个旧改项目扫尾整改,其中,过洋垱地块、西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已于2021年9月开展回迁选房。胪峰雅苑地块已于2021年9月完成土地出让,目前已进场启动建设,仓山区东部1#B地块已完成征迁交地,2个安置项目力争2022年内开展回迁选房;加大旧改项目资金保障,市财政已根据征收签约进度足额拨付9个项目428.66亿元,解决了资金缺口问题;加强逾期安置化解工作的督促预警,对琴亭新区一期项目因中铁快运公司办公用房未搬迁,影响安置房建设问题,已通过调整其他安置房源进行疏解。

二是针对“城市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问题。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2021年全市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7所,已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8万个;适时推出“六年一户”等办法,遏制学区房交易频繁带来的学位供需矛盾,缓解大班额问题;实施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合作办学、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等均衡提质举措,全市累计已有基础教育阶段教育集团59个。提升基层医疗基础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6所镇中心卫生院提升为二级综合医院,新增251所标准化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提高至79元/人/年,组建了10个县域医共体,督促引导市级卫技人员等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快补齐公共文化场所和服务短板,编制《“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市博物馆、市美术馆新馆已选址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并对外开放,福州闽剧院剧场已基本完成主体改造,市群艺馆、少儿图书馆预计2023年底完工;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了“新福州人歌手大赛”、“文化惠民·七进”等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群文品牌。

三是针对“城市辐射带动力需进一步加强”问题。开展“攻坚120天”专项行动,梳理生成2859个攻坚项目,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稳中向好发展,不断增强省会城市辐射力和带动力。积极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带动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建设,及时滚动替换完成的10大协同项目,谋划夯实13个平台支撑项目,2021年,共完成投资229.29亿元;主动加强与其他地(市)区的沟通联系,储备了宁德新材料产业园等优质协同项目,抓紧基础子资金项目投放,2021年投放贷款2.31亿元。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施省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1547个,新增乡村振兴中、高级版试点村72个,提升乡村振兴精品线路16条;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2个、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4家,入选中国农业企业500强7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201元,排名全省第三,同比增长11.2%,增幅提高4.9个百分点。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不容忽视”问题。规范政务新媒体及各类网络平台发布账号,加强内容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网络安全主责意识,稳妥处置各类网络安全事件,加强网络安全巡查保障。做大正面宣传,在市属媒体持续开设《“新新”向党》《福州有“遗”不见不散》等专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二是针对“社会维稳力度仍需加大”问题。加大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加大重点类型案件查处工作力度,持续保持对诈骗类、互联网黑恶势力犯罪、非法集资等案件的高压严打态势,主动出击、专班攻坚,加大力度追赃挽损,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范、识别的意识和能力,实现涉诈骗类警情、案件和财损金额明显下降,涉互联网黑恶势力案件数和打掉的团伙数在全省位次靠前,非法集资案件量明显下降。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利用大数据对可能存在经济风险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研判,通过提前研判、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等,有效化解信访问题。健全疫情应急响应,建立“1+6+6”工作机制(即强化1个指挥中枢、组建6支突击队、成立6支督导组),建设“福州市卫生应急信息指挥平台”,打造统一的“福州市重大疫情综合管理系统”。

三是针对“生产安全形式不容乐观”问题。以“三项清单”(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为抓手落实落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行“红橙黄蓝”风险识别和分级分类管控,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确定43个行业市级标杆企业;深刻汲取长乐区华阳染整厂爆炸事故教训,督促指导长乐区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全覆盖检查,排查隐患18404条。2021年以来,全市进一步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查处“两客一危一货一校”23.3万起、“三超一疲”4.68万起、酒醉驾8800余起;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城区快速路12处隐患路段已设置防撞设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强化网络销售“三无”食品行为社会共治,通过约谈电商平台、发动群众投诉举报等,及时排查防范“三无”食品通过网络流入市场;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调研,帮助企业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研究部署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福州市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尹力来榕检查主体责任时的重要要求,着力加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1年6月23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治党工作,完善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市政府党组印发实施2021年市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对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同步制定年度任务安排,确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精准有效。

二是针对“压力传导越往下越宽松”问题。市直机关工委已督促市公安局、市中院、市工商联等3家单位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2021年7月中旬对全市87家单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情况报告进行汇总审核;通过福州市直机关智慧党建管理服务平台等,保障各项工作迅速、准确传达到位。市纪委监委持续推动完善惠民资金网功能,正式上线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平台,全市已累计公开2251个村(社区)集体资金502.1亿元,集体资产10.8万余顷,集体资源1.6万余宗。常态化推进“打伞破网”,建立常态化推进涉黑案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办工作机制,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研究制定《关于夯实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若干措施》,推动形成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结合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负面清单”,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联审制度,防止问题人员进入班子。

三是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截至目前,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城建口单位进行廉政谈话,共计29人次;2021年6月29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市人防办“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日常一线考察、干部交流轮岗等7项规章制度;结合重要节日和重大任务部署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2021年6月-7月开展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层级人员开展廉政谈话61人次,上廉政专题党课1次;组织警示教育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

四是针对“主体责任检查‘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够扎实”问题。福清市持续推动落实《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截至目前,反馈问题涉及到的园区企业规范排污专项整治、园区部分道路边沟整治工程、园区视频监控体系优化升级等21项整改任务,均已全面完成整改。福州市、福清市两级纪委监委共对10名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五是针对“巡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严格落实巡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协同机制,科学合理使用“12+N”工作方式,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履职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巡察整改对账销号机制,市委2021年5月派出巡察组分别对市文旅局和市卫健委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组、办、中心”协作架构,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做好巡察人才储备。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日常监督能力有待提高”问题。市委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制定强化政治监督的实施方案,向省纪委监督组书面报告政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和工作建议的落实情况。同时,把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针对“市水利局未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福州市冬泳队违法建筑逾900平方米”公益诉讼案件,市纪委监委调查后对3名责任人问责追责。针对市粮食局及下属单位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向市粮食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市粮食局召开案后整改动员大会,市纪委监委对市粮食局党组案后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完成“一案一整改”工作。

二是针对“执纪审查工作有待规范”问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动建立党委在监督检查审查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完善清风基地留置场所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审查调查安全监管工作人才库机制,充实完善安全督查组队伍。实施分级分类培训,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展突发情况应急演练,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推进谈话函询文书规范化,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深化运用谈话函询措施提高谈话函询质量的意见》,推动各纪检监察室严把谈话函询文书、立案文书等。加强后续监督工作,通过全程跟踪、定期督查等方式,推进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

三是针对“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注重发挥对口纪检监察室业务指导和业务监督作用,同时,通过上级调训、自主办班等方式,实现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

3.关于“‘四风’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问题。市委开展“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集中提升行动。对福州·定西扶贫协作前方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组、晋安国家气象观测新站点建设攻坚小分队等7个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好团队正面典型进行通报表扬,建立“实干有为、创新勇为、担当敢为、落实善为、廉洁作为”的“五为”新风气。

①市金控集团对历史遗留的3.56亿元债权债务未及时处置问题,市金控集团认真梳理,形成债权债务明细表,提出处置建议,进行评估审理,相关处置方案审核通过后由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成清理核销工作。②市中院已针对剩余超期未结案件,制定每月清理安排,计划2022年6月底前基本处置完毕。③市中院已启动执行案款发放集中行动,相关案款符合发放条件的,在2021年12月底已发放完毕。④市中院将1名胜诉申请执行人被错误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市中院已于2019年6月22日撤销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责任法官批评教育、调离执行局岗位。与此同时,排查滥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40663件,发现问题并整改14件,对16名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并增配2名工作人员到执行立案团队,出台《关于执行领域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解决错上失信名单问题。⑤台商投资区嘉寓新新(节能门窗)项目低效用地问题,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已协调对嘉寓公司启动行政处置程序,按照第三方评估,作出了总计4527万元的违约处罚决定。同时,积极同嘉寓公司沟通,争取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二是针对“违规摊派杂志征订任务”问题。市慈善总会下发《关于违规征订海西慈善杂志问题的通报》,要求全市慈善组织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带头开展自查,不再下发征订杂志的通知。

三是针对“违规出台公房征收补偿安置政策”问题。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政策,修订《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细则》,废止《福州市直管公房征收补偿安置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力度,确保不与上位法冲突。

4.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政府投资工程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全过程管理,积极推进整改。对仓山会展中心片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分包转包价格虚高问题,市建设局会同律师组建专班调查,认为该项目不构成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但影响了工期,已向项目承包单位发出律师函,按《项目合同》进行索赔;针对设备价格问题,已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审核工程量并编制预算,报财政审核,目前未发现设备价格虚高;同时,抓防控机制建设,启动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平台,实现项目策划储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

二是针对“土地出让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专项行动,对闲置土地实行一县一清单,一宗一方案,逐宗落实整改。目前,未依法实施净地出让的商住用地76宗5707亩,已完成整改74宗5638亩,全市闲置土地59宗3525亩,已完成整改56宗3214亩。

三是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狠抓制度建设,提高国有企业管理规范化水平,深入实施《福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形成集中统一的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针对市国投集团和市公交集团下属康驰巴士公司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国资委多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召集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研究推动整改;市国投集团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2011-2017年36个施工类项目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开展全面整改。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需要进行招标而实际未进行招标的情况,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四是针对“市地铁集团内部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推动市地铁集团制定《福州地铁集团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生成整改任务清单。省委巡视指出的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①对地铁未公开招标将上盖项目等工程项目委托给原施工单位实施的问题,参考学习国内先进城市做法,根据“无策划不规划,无规划不设计,无设计不实施”的TOD开发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已选定设计单位开展第三轮建设规划线路沿线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线网规划方案征集和评选,邀请5位业内权威专家对6家行业设计单位方案进行评选,已积极采纳专家意见,在线站方案中落实。市地铁集团将新一轮线网规划修编及第三期建设规划线路可研报告编制合作单位及费用等上报市政府。目前已确定了工可编制单位,线网规划方案报批稿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已提请市直部门上报省住建厅组织审查。②对市地铁集团有98个项目未经评审自行设定控制价问题,从2021年4月14日起,公开招标的建安工程和其他财政投资的工程建设有关机电设备和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均已报市财政评审中心通过后再进行招标。同时,市财政评审中心成立专门的地铁评审部,负责地铁工程控制价审核工作,市地铁集团专人专班负责对接。③市地铁集团对子公司大地传媒涉及1号线广告经营权承包方福建某传媒公司的违法行为未提前终止合同、造成广告收益流失的问题,目前已通过法律诉讼向该公司开展追偿,鼓楼法院已发出执行通知书,轮候查封该公司名下的厦门房产,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根据司法程序,法院将对本案依法予以终本。大地传媒公司跟进轮候房产处置情况,待首封法院处置后参与款项分配。

五是针对“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供应商招标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问题。福州新区管委会组织新区集团、市电子信息集团等召开专题会,部署整改工作。福州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通过“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制度性文件,优化招投标程序,对与规定不符的坚决予以纠正。

六是针对福清市海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经核实,该项目按照应急抢险模式组织实施土建部分建设招标工作,从154家企业组成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进行公开抽取施工单位,全程在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及视频监控下完成。同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抢险救灾等应急性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实施意见》,完善规范应急工程管理规定。

七是针对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项目工程量有关问题。2018年签订该项目《补充协议》中已明确约定的工程量仅作为投资额上限控制数,实际最终投资额以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为准;为预防虚增工程量问题,已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审核该项目工程量并编制预算,报财政审核,未发现虚增工程量;目前,6个水系项目全部完成预算编制,并已报送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除金山水系项目外,其余5个项目工程费预算批复已出具,未超过合同上限。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党内生活不够规范”问题。市委带头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开展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林宝金书记带头参加市委办第一支部综合处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2021年8月5日、9日,先后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对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建设进行学习和部署。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召开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工作座谈会,对市委常委部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进行专题指导,提升党务干部水平,规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针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够严格”问题。市委组织部对照条例逐一分析研判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党组设置及调整配备。制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组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专项检查的建议方案》,并于2021年8月、9月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市直单位党组设置工作规则》。目前17家单位党组已全部整改消化到位。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问题。市委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事业发展为导向,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抓好中央、省委《规划纲要》落实,逐项分解目标任务,开展中期评估,推动年轻干部等结构性人选有关比例要求达标。强化干部培养力度,持续抓好年轻干部全链条梯次培养工程,通过选调生岗前培训班、中青班和苏州、粤港澳大湾区异地班等教育培训,多渠道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以县乡换届为契机,推进市直机关与县乡、沿海与山区之间干部交流。对省委巡视指出任职时间较长未交流任职的市管干部进行梳理分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已通过职务晋级、内部轮岗等方式交流使用24名,剩余个别对象因年龄原因,按规定暂缓交流。出台闽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5年规划,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六级进阶培养体系。充实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市卫健委出台《2021-2022年度福州市市属卫生健康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指导目录的通知》等,将紧缺医疗人才岗位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市属公立医院已设立国家名医工作室7个,省级名医工作室10个,培养了严争等一批省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分类分层优化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比如市医改委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实施意见》,提高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高级岗位比例,目前市级疾控机构高级专技岗位比例提高到35%、县级25%。

二是针对“执行试用期制度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市管干部任职试用制度职务名称表,确保试用期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全面规范清理社团兼职,对40名超龄兼职干部已全部清退到位。其中,20名为退出兼职材料不完整,目前已补齐退出兼职备案材料;另外20名已发函提醒,并清退到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压实主管部门责任,规范程序。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够实”问题。以党建引领教育改革发展,成立“教育强市”项目指挥部党支部,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实施2021年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全市成立8个思政德育共同体。开展“党旗在学校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把增加就学学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等8个方面问题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成立学校毕业班临时党支部22个,市直教育系统省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中党员占比达71.8%。选优配强民办院校党组织负责人,实现民办院校党务干部及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加大机关党建工作力度,对20个未按期换届的党组织逐个进行督促指导,其中17个已完成换届,3个党组织已撤销。依托党建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信息台账,实行实时提醒预警工作机制,对任期届满的党组织,提前6个月提醒,实现按期换届。

二是针对“近邻党建工作开展不够平衡”问题。开展近邻党建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小区党支部组建力度,常态化落实机关进社区“双报到”制度,推进党的工作在小区全覆盖。组织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党建引领组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定《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加快建设一批“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并承办全省社区、小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组织我市95名社区、小区党组织书记参训,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印发《关于〈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导县(市)区制定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等制度,确保群众办事方便。

三是针对“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力度还需加大”问题。结合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通知》,推动各级加大力度物色优秀人才。各县(市)区已储备35周岁以下人选2295人,中专以上学历人选7784人。组织召开“中心村党委”现场推进会,并印发《关于推进“中心村党委”建设的实施方案》,总结推广永泰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在全市推广。

四是针对“抓党建促‘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成效不够凸显”问题。印发《关于持续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开展新一轮攻坚行动,截至目前,互联网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已达93.9%。未达到“六有”标准的53家小微企业已全部整改完成。梳理全市11家社会组织党组织执行组织制度情况,严格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完成换届5家、转为兼合式党组织2家、撤销商会党组织4家。

4.关于“落实干部激励保障措施还不够”

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保障措施还不到位”问题。市委严格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相关规定,推动待遇向基层倾斜。社区工作者方面,按照《关于〈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督促县(市)区加快制定配套措施,做好社区工作者薪酬测算等工作,逐步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动态调整机制,每两年提出调整薪酬标准方案。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市政府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市委着力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实施系列整改措施,既加大对问题的整治力度,又建立接续督查的制度机制,确保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①关于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2021年3月,经省委编办批复,原青口投资区调整为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规格为正处级,至此超规格配备干部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②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投资集团建设的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未出台的问题,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精神,已于2021年4月,研究制定出台《福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不再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投资集团建设的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明确改革任务书、时间表;2021年12月完成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滞后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及选房,进一步完善加强我市安置型商品房运行管理,不断优化完善安置型商品房运作机制。

④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21年7月30日办理消防支队、武警支队、仓前街道、侨房腾退户4家单位续租手续;香港商报已于2021年9月30日退房;建新镇、第三纺织厂等两家单位经向法院诉讼,已于2021年11月判决市国房中心胜诉,正由法院实施强制清退。涉及省军区职工租户,市国房中心已于2021年7月向省军区发出清退律师函,后为支持双拥工作,经市政府与省军区协调,若租户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则同意予以续租,目前省军区正在核查租户具体资料,确认承租资格。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合同期满预警、定向配租单位清退机制,确保公房管理有序开展。

⑤关于市仲裁委未设立党组的问题,已于2021年9月,设立市仲裁委秘书处党组,配齐3名党组组成人员。

⑥关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中土方工程结算未审核办理的问题,截至2021年6月7日,二期工程土方工程项目已结算完毕。

2.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针对“市纪委监委督促整改落实不够扎实”问题。

市纪委监委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及时了解、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对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强化巡视整改监督。实行对账销号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回炉”,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标本兼治,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推动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精神,已于2021年4月,研究制定出台《福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改革任务书、时间表;2021年12月完成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3.关于“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还需努力”

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市政府落实整改未注重制度化、长效化,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统一思想、坚定意志、协调行动,保持强大的战斗力。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依托“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引导党委(党组)常态学习反思巡视巡察和检视查摆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同党员、干部政治体检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培树一批先进典型。深挖细掘整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评先评优工作,通过集体推荐、一线考核等方式,发现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党员干部和集体。2021年7月7日,召开纪念建党100周年“两优一先”代表座谈会,以先进人物为全市各级党员悟思想和学党史作出示范。2021年6月至7月,在《福州日报》连续宣传郑贞良等10名优秀典型代表事迹,在全市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创新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推动巡视整改持久抓、长久改,巩固集中整改成果,确保问题清零见底。把整改融入到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中,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推动职能部门主动履行监管责任,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安置型商品房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运作机制不断优化完善。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处理及巡视移交信访举报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2021年巡视福州市及鼓楼区期间,共向福州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件;移送信访件277件[其中,涉及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件234件(含检举控告232件,批评建议1件,无实质内容1件。经比对,其中49件信访件重复,故实质业务内信访件为185件),业务范围外43件]。

截至目前,3件问题线索已经全部转办;185件业务范围内信访件,已办结170件,正在办理15件。其中属实(含部分属实)49件,属实率28.82%;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对6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含3名已立案查办,尚未作出处分),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3人,此轮巡视期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诫勉谈话3人。

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具体是:鼓楼区法院原副院长顾跃强,福清市东瀚镇陈庄村原村主任陈贤栋、村支部党员陈贤富,福清市东瀚镇北盛村时任党支部委员陈尚彬、时任党支部书记陈宜朝、时任村委主任陈必国、时任村委委员张忠梁、林吓明,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原党委书记赵汝华、村委委员(兼村土地管理员)赵必煌,闽侯县白沙镇井下村原党支部书记萧暾,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村党总支部书记吴恭燕。

诫勉谈话处理3人,具体是:福清市东瀚镇原国土资源所所长翁彪,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中洲片支部书记赵崇坊,福州市交通局科技处副处长李震。

组织处理17人及其他处理1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我市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市委将继续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长抓不懈,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的问题。对指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中超期一年以上未结案”、“执行款超过法定30天未发放”,目前,市中院已针对剩余超期未结案件,制定每月清理安排,计划2022年6月底前基本处置完毕;针对超期未发放执行款已启动执行案款发放集中行动,截至2021年12月底,符合发放条件的均已发放完毕,因案件部分信息不全、系统测试等原因无法发放的,已按规定上报请示,待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对指出的“台商投资区嘉寓新新投资公司,至今未竣工,尚未启动追缴工作”,已对嘉寓公司启动行政处置程序,作出了总计4527万元的违约处罚决定。同时,积极同嘉寓公司沟通,争取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关于“土地出让领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正在以“实地督查核查+工作情况报送”方式监督征迁扫尾、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情况,抓紧推动剩余2宗未净地出让的商住用地和3宗闲置土地扫尾,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解决。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3.关于“城市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对指出的“城区小学学位缺口约2万个”,2021年全市已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7所,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8万个,2022年计划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5所,持续提高学位数量。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事项

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进一步推进”的问题。对指出的“城区车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已批在建的配建停车泊位建设,增加路外公共停车泊位供给,挖掘道路停车资源,2021年城区共新增13.2万个停车泊位,今后将持续加大停车泊位供给,每年建成8万个以上停车泊位。对指出的“仍有4个旧屋区改造项目征迁扫尾工作推进慢导致被征迁户未能按期回迁安置”,目前,过洋垱地块、西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已于2021年9月开展回迁选房。胪峰雅苑地块已于2021年9月完成土地出让,目前已进场启动建设,仓山区东部1#B地块已完成征迁交地,2个安置项目力争2022年内开展回迁选房。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我市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下一步,一是认真抓好后续整改。福州市委将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加强督查问效,确保每个问题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基层医疗基础设施薄弱等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速度,加强对逾期未安置项目的跟踪督导,对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将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工程建设好。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在工程建设方面,着眼加强规范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党建工作方面,常态化落实机关进社区“双报到”制度,发挥好近邻党建作用,落实好《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推动各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规范社区管理,确保群众办事方便。在保障激励干部方面,严格落实《福建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二十条措施》,扎实推进待遇向基层倾斜,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社区干部留得下、干得好。同时,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书记的第一责任、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健全常委会抓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发挥党委工作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一以贯之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从严追责问责,强化警示震慑,督促各级党组织更好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能力本领,锻炼过硬作风,持续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扎实推进福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保证,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325509,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中共福州市委督查室,传真:0591-83339375。

中共福州市委

2022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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