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福州海关所属马尾海关的依法监管下,总重约241.8吨的锌灰被依法退运出境。
这批货物为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在马尾口岸申报进口,申报品名为“氧化锌粉”,而实际报验状态为锌灰,呈粉末状,粗细不均,有较多杂质。经鉴定,这批货物来源于炼钢过程中集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属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马尾海关依法责令企业全部退运出境。
海关提醒,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固体废物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环保和安全主体责任,合法依规进口货物。(记者 严鑫 通讯员 卢福川)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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