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5月21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 通讯员 榕公宣)21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福州公安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今年1月至4月,全市公安机关共破涉森林刑事案件18起(其中危害野生动物案6起、盗滥伐林木案3起、盗窃林木案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8起),移送起诉17起21人。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昆仑2022”“2022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福州全市公安机关展开拉网式清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及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活动。
近日,福清市公安局阳下派出所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经查,犯罪嫌疑人以音频发声诱鸟器为诱饵,私设捕鸟网进行非法猎捕,共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33只、八哥1只、竹鸡1只。
此外,福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和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联合相关部门也于近日走进福州国家森林公园,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赠送宣传小礼品等方式,向市民介绍生物多样性知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呼吁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行动中来,倡导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成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参与者、监督者、行动者。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人类福祉和国家生态安全,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警方呼吁广大市民不非法贩卖、饲养野生动物,不猎捕、杀害、滥食野生动物,不生产、加工、购买野生动植物制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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