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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福州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预收费标准。

各县(市)区将继续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经费支持。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

根据规定,预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包括午托、傍晚托、初中晚自习、周末和节假日服务等。

其中,午托服务,时间为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按2课时计算。午托服务暂按每生每课时不超过2元预收费。

傍晚托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至18:30前,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按实际服务课时计算,每天不超过3课时,每课时不应少于40分钟。傍晚托服务包含普通延时托管服务和非学科特色集体活动服务。普通延时托管服务暂按每生每课时不超过2元预收费;非学科特色集体活动服务暂按各项目公布的费用预收费(每生每课时不超过12元),原则上由校外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承担的非学科特色集体活动服务课程比例不超过傍晚托服务课程总量的50%。

初中晚自习,初中工作日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按2课时计算。初中晚自习暂按每生每课时不超过2元预收费,不得向寄宿生收取晚自习服务费。

周末和节假日服务:各校可结合实际探索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该时段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负责,暂按实际服务课时预收费,每课时不应少于40分钟,每生每课时不超过6元。

以上项目一生一课表,不得重复收费。待政府定价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出台后,按正式文件要求执行,多还少补。民办中小学原则上参照执行。(记者 林铭)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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