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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制定《福州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计划招募约1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晋安、长乐、福清、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等八个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根据《方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按福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确定并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不低于2022年1月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324元);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0%的职位,定向考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记者 林晗)

责任编辑:赵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