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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福州近日印发《福州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

组建科特派服务团

《措施》要求,市、县两级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县区实际和特色产业,以“一县一团”“一业一团”及“揭榜”选认等方式,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建设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运用典型工作法,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样板点,助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对接各类金融机构,纾解农业企业贷款难和科技特派员创业资金短缺问题,助力培育发展乡村产业。

扩大选认范围

《措施》提出,加大对技能型人才和省外、境外高端人才的选认力度。对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劳模工作室领办人及荣获省级以上技能大赛铜牌以上或拥有授权有效发明专利一项以上的,选认时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等要求。对主持承担产业企业参与合作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人员,可直接选认为市级科技特派员。

支持组建海归专家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建立海归专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将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团成员、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专员、流通助理等纳入科技特派员选认范围。

选认百名引进博士、硕士作为科技特派员队伍补充力量,服务乡村振兴,引进人才不占用专项经费、不纳入考核。

支持科特派到乡村创业

《措施》明确,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乡村开展创业和技术服务,带领农民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实体或合作组织,将绩效突出的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纳入创业补贴范围等。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设立“科特贷”。属于事业单位的科技特派员,创业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事关系、职务、工资、奖金、福利等优惠政策。

对具有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历的农业等专业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聘。对服务基层一线的科技特派员,在职称评审方面适当放宽学历、论文、科研项目等条件,对贡献突出的科技特派员,可按规定破格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推广应用“掌上科特派”

《措施》要求,推动建立福州市科技特派员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并接入“e福州”,实现线上选认、履职报告、成果发布、政策推送等功能,并通过手机移动终端APP、微信公众号等实现“掌上科特派”,方便实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与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建设的对接融合,县(市)区可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和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

发挥福州市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系统功能,加强供需对接,建立基层需求库、专家资源库,完善“订单式”技术需求和“菜单式”服务供给的精准对接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发布技术需求、科技特派员主动对接的揭榜挂帅机制。市、县两级科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信、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负责定期征集汇总企业(农户)技术需求信息,及时通过福州市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系统发布,构建起覆盖全市、面向“三农”、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记者 梁凯鸿)

责任编辑:赵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