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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3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企业申报后经市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审定,拟认定22家企业为我市总部企业,现予以公示。

本次拟认定的22家总部企业中,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13家,包括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军航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康佰家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大道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优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熹茗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弘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冠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龙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销售中心职能总部企业4家,包括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福建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建发实业有限公司、福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职能总部4家,包括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六和机械有限公司;现有运营中心职能总部1家,即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社会各界可对公示企业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福州市发改委反映。(记者 冯雪珠)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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