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是一种文明行为。福州日前再出实招,五城区电动自行车将附加红、绿标识动态管理,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将被予以警告或罚款五十元。
8日,在白马路工业路交叉口,不少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人员戴上了安全头盔。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因逆行,被执勤民警拦下,接受处理。民警边处置边提醒受处罚的骑手要尽快购买头盔。9月1日起,福州启用新的管理办法,要求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均应佩戴安全头盔。新规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警部门可以对骑乘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记者 毛小春)
责任编辑:赵睿
- 福州:20名佳丽“打卡”闽江之心2022-08-09
- 寻梦闽都:“洞”见福州千年文脉2022-08-09
- 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表现不力 23家单位被挂牌警告2022-08-09
- 福州北二通道连江段月底完工 全线计划明年6月通车2022-08-09
- 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表现不力 23家单位被挂牌警告2022-08-09
- 福州:文明餐桌入人心 剩菜打包成共识2022-08-09
- 福州首批“无陪护”病房试点来了!医保报销吗?2022-08-09
- 福州城市更新品质提升加速推进 四大样板年底亮相2022-08-09
- 福州各地为推进高质量发展 全力开启项目引擎2022-08-08
- 福州:公交新线一条接一条开通 出行越来越方便2022-08-08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寻梦闽都:“洞”见福州千年文脉2022-08-09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