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高空抛物,长久以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日前,鼓楼法院对鼓楼区首例高空抛物犯罪案件作出判决。

经鼓楼法院查明,被告人许某受雇到鼓楼区某单元楼内打扫卫生,因懒得下楼前往垃圾站,将室内清理的毛毯、被子、金属管道、水龙头等垃圾分4次从7楼阳台扔到楼下。其间,楼下行人以及被害人发现并劝阻,但许某仍抛掷物品,砸坏被害人停在楼下的轿车车顶。案发后,被告人许某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了车辆损失3万元并取得谅解。

鼓楼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犯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太洲 胡丽丽)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外交部介绍中美元首会晤情况:双方继续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