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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0日从市医保基金中心获悉,福州市9月1日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逾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具体规定见表格。

福州下年度“居民保”9月1日起缴费 每人390元

首次参加福州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缴费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移动缴费,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建税务APP、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二维码扫码完成手机端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刷卡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记者 李晖)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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