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市民的知晓率如何?大家都戴着安全头盔骑乘了吗?1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戴盔政策执法宣传活动,记者随警进行了采访。
“戴上头盔,带上爱!”在仓山区金山大道与金榕北路路口,交警部门竖起了醒目的宣传牌,加大宣传力度。
“您好!请停车!”7时38分,市民陈先生因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被福州交警支队仓山大队金山中队民警拦了下来,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后,开出首张处罚单:处以警告和50元罚款。
“早上出门太急,要赶着上班,忘了拿头盔了!”面对处罚,陈先生表示将吸取教训。“不管怎么赶时间,安全是第一位的,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交警耐心劝导。
“忘了拿”“急着赶时间”等,是不少市民未戴安全头盔出行的理由。福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注册登记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数量达101.2万辆,且每年仍以3万辆的速度不断增长,已经远超道路的负荷和承载能力。由于保有量大,通行需求突出,违法成本较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频发。《办法》的施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提高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记者在该路口看到,得益于8月底以来福州市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市民安全头盔佩戴率有所提升。上班高峰期时,仅有少数市民未戴安全头盔。
9时30分,一名为电动自行车车牌“戴”上黑色口罩,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被交警拦下。交警随后对其遮挡号牌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教育,并为其送上一顶安全头盔,并要求其签下“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承诺书”。
“从今天执法情况来看,市民佩戴安全头盔率比以往有所增加,佩戴率达到70%以上。”交警陈永亮介绍,2个多小时里,该路口共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20余起。
据了解,即日起,福州市交警将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和其他违法行为整治,进一步提升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记者 张铁国)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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