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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工作日前启动,相关企业可于本月15日前向市城乡建设局申报。

本次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分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序列,包含龙头和准龙头两个类别。各专业、各类别评审得分排名前15位的企业将被评定为相应专业的龙头企业、准龙头企业。

参评福州市建筑工程龙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上一年度,企业对福州市地方贡献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上一年度,企业房屋建筑专业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分至少有两个季度排在全省前300名(含)。

参评福州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龙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上一年度,企业对福州市地方贡献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上一年度,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分至少有两个季度排在全省前100名(含)。

本次评定标准相较2020年进行了优化调整。其中,评定体系从“直接认定”的评选方式优化为“直接认定+综合评分”相结合。指标体系从原先以产值、资质、信用分为评选因素,转变为以产值、信用分、资质、本地贡献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6个方面为评分要素。(见习记者 吴桦真)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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