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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场主题为“严打盗采海砂犯罪 守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普法宣传活动,在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码头举行。

“师傅,出船很辛苦,也要注意保护环境啊,擅自挖运海砂这样的事情可千万不能做!”“好的好的,我们一定遵纪守法,爱护大海!”连江法院干警一边发放宣传材料,一边与渔民互动。

对海砂无节制的开采,不仅破坏砂床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而且严重破坏水质,影响海洋生态系统平衡。近年来,福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手抓审判惩处,一手抓普法宣传,持续打击盗采海砂犯罪,助力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为“海上福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高效惩处强执行

“被告人林某霞、林某师的犯罪行为对当地海域造成了重大影响,应当严惩……”7月14日,福州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林某师等人组成的犯罪集团累计盗采海砂价值1.9亿元,涉及盗采、运输、销售等全过程,使海洋生态环境遭受重大损害,受到了法律严惩。

2019年以来,福州两级法院一审审结盗采海砂案件96件266人;生效判决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3万元以上115人,判处财产刑总金额1.32亿元。高效严厉惩处的背后,是福州法院构建起集中归口审理、畅通盗采海砂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的有效机制。如今,全市两级法院共有9个法院设立了生态庭,抽调经验丰富的刑事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并落实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

碳汇司法重修复

为了进一步实现惩处违法犯罪和保护生态的有机结合,今年以来,福州法院还积极创新修复方式,因地制宜、因案施策,责令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今年5月底,福建亿达食品有限公司先后收到了几笔关于海洋碳汇的订单,累计近2万吨。这是被告人林某某等4人出资购买的,用于替代修复被其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据了解,该案中,被告人林某某等明知他人非法盗采海砂,仍过驳运输海砂牟利,情节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经办的连江法院在审理中,先行先试,引导被告人自愿通过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向相关碳汇交易企业购买海洋碳汇,以对海洋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该案也是全国首例适用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刑事案件。

另外,在审理盗采海砂案件中,福清法院判决被告人预缴27万余元生态修复费,用于海洋生态修复。连江法院引导被告人自愿购买碳排放指标600吨,用于抵消执法船艇巡逻时产生的温室气体,以海洋碳汇司法助力实现海上“零碳执法”。

凝聚合力广普法

最近,长乐福星村渔民老陈的渔船上多了一块生态保护公约牌,这是法院工作人员到村里开展“海丝蓝屏”司法保护行动时,他签署承诺书后认领的。“大海就像我们的母亲,给我们提供海产,让我们致富,破坏海洋的事情我绝对不做,张贴这个公约就是态度。”老陈微笑中带着坚定。另一边,在长乐潭头、连江笞菉等乡镇,向海的一幢幢房屋墙上,一面面以蓝色为主色调的彩绘法治宣传画,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像老陈船上这样的公约牌,今年以来,我们已陆续在连江、长乐、福清等沿海县市的1500余艘渔船上悬挂。”福州中院相关工作人员说,为了让生态普法宣传落到实处,两级法院还在沿海县市的8个渔村设立生态保护阵地,让更多群众知法、守法、懂法。

如今,在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休渔期等生态时间节点,进码头、上渔船,开展海洋生态保护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已经成为福州基层法院不少法官的“新常态”。为了将生态理念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法院干警还以盗采海砂多发乡镇为基点,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释法、法官说法、现身说法等形式,让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

打造功能多样的宣教基地,也是福州各基层法院融合推进生态理念传播、成果展示、法治教育等的独特做法。连江法院在全国首家海洋渔业碳汇交易企业挂牌成立海洋碳汇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在沿海乡镇建立海洋生态宣教基地,以当地渔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他们的海洋环保意识。(记者 胡一晟)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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