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记者27日获悉,福州市医保局、市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的通知》,福州市第二医院等26家医疗机构开始正式实施DRG付费。

据了解,DRG付费指的是按照患者的疾病类型、治疗方法、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将患者分入临床病症治疗和资源消耗相似的疾病诊断相关组(DRG组),每个组有相应的支付标准,以打包支付方式管理,推动诊疗流程的规范及治疗费用的可控。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DRG付费,可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升就医安全感和获得感。(记者 胡一晟)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建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茶专委会议在榕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