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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文具玩具质量安全“点题整治”专项工作中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商家引以为戒,规范文具(玩具)市场经营秩序,净化校园周边消费环境。

盲盒未标中奖率

5月17日,永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一文具店出售三款“三无”盲盒,包装上印有“奖金随机放入”“奖学金”等文字,但均未标明奖项数量、奖金金额、中奖方式、中奖率等信息,涉嫌构成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商品信息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

售卖“三无”产品

7月1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接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举报转办件,称盖山镇竹榄村某食杂店向学生售卖“三无”手摇风扇等。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出售的多款文具玩具均为“三无”产品,遂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80元、罚款157.5元。

出售过期玩具

8月15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金峰某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出售过期超轻黏土、未标示产品信息的陶土和玩具,涉嫌构成销售过期失效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暂扣过期商品,没收违法所得98.2元、罚款271.8元。

玩具枪无商品标识

8月24日,罗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凤山镇某文具店进行检查,发现货架上摆放的橡皮弹玩具枪、连发皮筋玩具枪等没有商品标识,也没有警示标志。经营者涉嫌构成销售无商品标识及警示标志玩具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39元。

发布违法广告

10月24日,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文具店现场核查,发现经营场所内张贴有“快让爸爸妈妈也帮你买一个吧”等字样的广告宣传单。经营者涉嫌构成发布针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经营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0.75元。(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游振云)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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