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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至22日,福州市受理第三批在榕就业创业台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本次申请房源位于晋安区连江北路的香槟花园小区,共394套。其中45平方米户型66套、55平方米户型241套、65平方米户型87套。

在榕就业创业的台胞,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大学城(含高新区)有稳定工作,与所服务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上述地区自主创业,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取得福州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大学城(含高新区)无自有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就业创业所在地区台港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记者 冯雪珠)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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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台胞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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