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2022年秋季学期保育教育费按月结算,2023年1月份按半个月结算。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的停课、停学,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按以下方式退还:
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
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结算方式可选用抵顶下学期同项目收费或直接退费等方式。若幼儿家长与幼儿园在入园时签订的协议有包含退费办法的,从其约定。
各县(市)区可参照市属幼儿园退费方式,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快制定县(市)区属幼儿园退费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记者 林铭)
责任编辑:赵睿
-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年内将配健康副校长2022-09-21
- 福州台江区新成立4个教育集团2022-09-08
- 福建将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健康副校(园)长2022-09-08
- 福建将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健康副校(园)长2022-09-08
- 厦门岛外多所新办幼儿园今秋招生2022-08-31
- 厦门:中小学9月1日开学 幼儿园9月5日开学2022-08-24
- 幼儿园现生蛆肉?官方通报来了2022-08-15
- 福州2022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2022-08-13
- 福州2022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2022-08-13
- 漳州芗城招聘35名国企编制幼儿园教师2022-08-11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惠聚榕城 福兔迎春”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举2022-12-21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