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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近日确定,将安排立法审议项目11项、立法调研项目24项。

安排审议的11个项目包括: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已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废止)、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已二审)、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一审)、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修改)、福州市化粪池管理办法、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市平安建设促进条例。

安排调研的24个项目主要选取与市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及时衔接上位法或政策调整需要,体现福州特色且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涵盖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内容。具体涉及的工作有:长乐国际机场保护、环卫设施建设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管理等。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立法,推进我市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填空白、补短板和强弱项。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确保立法的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群众的声音;要创新立法形式,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力求契合福州实际,通过立法解决现实问题。(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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