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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认真贯彻实施《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福州市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提升至80%以上。

交通文明是法规明确规定的行为,为促进交通文明,市公安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城区重点路口、路段严格落实常态化管理勤务;工作日早晚高峰在每个路口配备1名民警和不少于 4名辅警,平峰时段安排骑警开展巡查,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行、不戴安全头盗、机动车乱停车、不礼让行人等各类显见性违法行为。在现场严查基础上依托“e体+”智慧赋能,充分运用全球眼、电子警察等公共视频资源,强力抓拍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市里还出台《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违法行为。

全市还开展了“文明交通·幸盔有你”“戴上头盔带上爱”等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活动,约谈文明交通落实不到位的文明单位(校园),定期通报文明单位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

全市教育系统也十分重视提升交通文明,与福州电视台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答题挑战赛,各地各校普遍开展“幸盔有你,文明同行”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共有上百万师生家长参与。(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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