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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上午,在福州举办的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上,福州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程学英发布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成效及相关政策。他表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提质扩容的要求,进一步释放商贸领域消费潜能,2023年福州市将重点落实十条措施促进商贸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这十条措施分别是:开展促销活动。持续打响“惠聚榕城”促消费品牌,围绕重要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举办老字号嘉年华、国货国潮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

发展网络消费。拓展网上交易,促进电商平台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支持电商产业聚集式发展。

升级城市消费载体。推动以“闽江之心”为核心的“1+9”重点片区消费业态提升;加快建设数智云商平台建设,打造实体商业数字化场景和消费日历;支持特色商圈、步行街、美食街(城)创建。

扩大大宗消费。积极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家电惠民促消费,稳定和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提振餐饮消费。持续开展美食节、小吃节等各类餐饮促销活动,培育各具特色的精品餐饮夜市;鼓励线上美食直播,创新餐饮消费场景;积极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系列活动。

发展新型零售。鼓励各大商圈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首秀经济,加快多业态集聚;支持商贸零售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探索推进家政等行业数字化发展。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积极用好重大展会平台,引进更多外资项目;吸引行业龙头企业等来榕投资、增资扩产。

提升县域商业体系。积极落实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培育争创省级商务特色镇。

发展会展消费。大力培育品牌展会,引进、培育一批国际性、全国性会展项目;积极“走出去”推介福州会展业,助力东南会展高地建设。

培优扶强商贸企业。对达到一定增速的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新开业纳统商贸企业实行省市叠加奖励,企业免申即享。

据了解,福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消费促进工作,积极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持续推出各项消费促进举措,提振消费信心,助力消费加速回暖回补。2022年,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并创新开展《福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业态提升总体规划及重点片区实施方案》国际竞赛招标,高标准推动以“闽江之心”为核心的“1+9”重点片区消费业态提升;落实商务部消费便民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大众茶馆试点建设,全市已成功打造33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和46个大众茶馆试点项目;持续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全年组织开展“惠聚榕城”主题促消费活动超2000场,利用财政资金累计发放超1.4亿元商贸消费券,直接拉动消费近23亿元。(记者 卢金福)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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