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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案,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2021年10月28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车用柴油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显示辖区某加油站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闭口闪点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中0号车用柴油(Ⅵ)的技术要求,遂展开核查。

经查,该加油站于2021年7月至8月间购进涉案的柴油共23306升,进价共计11.911万元。上述柴油已全部售出,销售金额148925.34元,违法所得29826.34元。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

2022年4月29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对该加油站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826.34万元、罚款148925.34万元的行政处罚。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将直接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还存在消防安全、环境污染等诸多隐患。通过本案的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成品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违法行为,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沐方婷)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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