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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二次补助金具体如何计算?”“职工申请补助是否有时间限制?”3日,福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办公室内电话铃声此起彼伏,不少基层工会打电话来咨询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的相关问题。

据介绍,福州市总工会已正式启动2023年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活动,帮助职工减轻住院医疗负担和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此次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医疗互助活动的周期为一年,职工缴纳的互助金标准为每人每份60元,可采取职工个人缴纳、单位和工会组织补助、接受捐赠赞助等方式进行筹集。

凡工会关系隶属福州市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在职职工均可根据自愿原则,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以团体形式参加此次活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的配偶也将被纳入互助对象,这在近年来福建省各地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尚属首次。

在办理形式上,福州市总工会积极探索“互联网+工会医疗”新模式。依托“e福州”APP平台开发智能化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系统,与福州市医保系统中的参保职工和缴费单位信息、参保状态和类型等数据进行交互,实现工会组织建设数据共享、参加互助活动和参加医疗保险实名制数据共享、在福建省医保和福州市医保系统结算信息共享。此举有效落实职工参保和领取补助金“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率先实现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工会医疗互助“一站式”服务。

在补贴力度上,福州采用梯度补助与叠加补助双重支撑,实现“多花多补,少花少补”,让有限的互助资金保障更多有需要的职工。参保职工在福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可根据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获得6档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住院补助金。同时,个人自付费用超过6000元的参保职工,还可以领取10档不超过5万元住院二次补助金。此外,参保职工住院治疗结束后,不论是否领取补助金,都可获得每互助期1次的200元“温暖”补贴;若职工在互助期内因病或意外事故死亡,且未领取补助金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偿金。(记者 庄严 通讯员 黄聪聪 郑盛炜)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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