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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但有的“忙”是真的不能帮,不然,就会像帮朋友购买枪支零部件的小许、帮外甥保管枪支的大刘一样,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2019年1月,小刘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改装射钉枪的文章,萌发效仿的想法。小刘想网购相关配件,但又担心购物账号会被追查,于是叫朋友小许帮忙购买。小许用自己的网购账号帮小刘购买枪托,并在收货后交给了小刘。

小刘将购买的普通射钉枪进行改装,使之成为以火药为动力的疑似枪支。由于买不到射钉弹,他无法继续使用改装枪支,只能先把枪藏起来。如果将枪放在家中,若被父母发现免不了受到责骂,于是他将改装枪拆分为两个部件装在黑色袋子中,交给疼爱自己的舅舅大刘“保管”。2021年3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相继查获了小刘、小许和大刘。日前,经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小刘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大刘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小许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傅冬凌)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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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改装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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