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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已在福州全面推行4年,“分”出绿色新生活。聚焦物业服务企业在这方面管理上存在的困难,市人大代表何祥文提出《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该建议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今年重点督办建议。记者6月12日获悉,市城管委将加强对各区垃圾分类经费核拨情况的督查,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接受考评和奖惩。

代表建议:

垃圾分类未得到落实

不能全由物业企业担责

何祥文说,福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已逐渐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一些小区仍然存在垃圾误时投放等问题,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成本。

对此,何祥文建议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增加的成本,政府要制定有效政策予以弥补。对于垃圾误时投放的问题,要处罚乱丢放者,而不能只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担责。

部门行动:

物业企业可享垃圾分类奖补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城区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87.7%,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居民分类准确率达85%,回收利用率为45.6%,在住建部考评排名中位于全国大城市第一档(第五名),成绩突出。

回应人大代表提到的管理责任问题,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福州依据法律法规及政府要求,重新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各区委区政府、各街(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

在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福州出台了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奖补政策,每月对街(镇)进行考核,考核达标的,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奖励。经费补贴标准大概为150元/户·年。接下来,市城管委将加强对各区垃圾分类经费核拨情况的督查。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部分小区居民生活垃圾误时投放影响小区环境的问题,市房管局联合市城管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误时投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选取15个配备垃圾分类示范屋、有条件的物业小区试点开展垃圾误时投放专项整治工作。试点期间,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了本小区误时付费投放管理措施,对未按规定时间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共劝导1590次。

“我们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属地房管部门重点针对老旧小区和安置房小区,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频率和奖惩力度,切实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六小时以外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福州日报 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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