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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3年秋季台江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划片范围以及2023年台江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发布!

一起来看2023年台江辖区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新一学区

一、台三小 

地址:台江区铺前顶路36号。 

(1)洋中街道达道社区:学军路1号香榭怡景花园;(2)洋中街道金斗社区:学军路56号阳光丽景花园、八 一七中路758号荣域公寓、秋龙路2号群升佳境苑、八一七中路608号武装部宿舍、吉祥巷49号与50号消防队宿舍; 

(3)洋中街道铺前社区:安南路18号和铺前顶路19号菁菁园景公寓、广达路368号群升御园、铺前顶路20号尚都苑、安南路39号和馨雅景花园、八一七中路789号横街新村、八一七中路647号区委宿舍、安南路81号八中宿舍(5、6 座)。 

二、台一小

地址:台江区南园路68号 

(1)洋中街道金斗社区:横街巷、横街巷36号金安公寓、八一七南路76-118; 

(2)苍霞街道苍霞新城社区:中平路202号和南园路56号嘉兴园、中平路200号嘉华苑、中平路153号嘉盛苑、南园路18号嘉惠苑、南园路19号嘉和苑、江滨西大道218号都市芳庭、江滨西大道208号江岸豪庭(风景蓝水岸)、中平路203号风临江畔(外滩一号); 

(3)苍霞街道中平社区:支前路、江滨西大道233号滨江半岛国际、隆平路、融信青年城(支前路3号、荔枝弄 2、7、9 号、敬义弄1、2、7、12 号、江滨西大道 226号)1-3、5-10、11-13、15-17、19、20 号楼; 

(4)后洲街道上下杭社区:上杭路 67-239 号、上杭路 82-236 号、下杭路210-240号、白马南路51-101号、上杭路112 号彩气新村A、B 座、隆平路1-40 号、三通桥; 

(5)后洲街道水巷社区:学军路39号怡丰花园ABCDEFG 座、下杭路11号水巷新村ABC座、上杭路17号金马大厦、学军路53号广德小区123456号楼、下杭路11号贸发新村。 

三、宁化小学教育集团双杭校区(原双杭小学) 

地址:台江区河墘街6号。 

(1)苍霞街道中平社区:中平路单号1号—151号,双号2--200号、青年横路(含河墘街、土地庙、土地庙后、合春弄、利发巷、德境弄、保家弄、合春巷、元春弄、平中弄、同安弄、太原弄、后洋里、阿郎弄、亥埕里、牛弓街、法师巷、存仁二道);苍霞路、庆青弄、倚霞弄、生春弄、融信青年城(江滨西大道 228、230、232、234、238、240 号)1-3、5-7号楼; 

(2)后洲街道中亭街社区:三通路13号B区嘉和苑、三通路9号D区嘉辉苑、三通路5号F区嘉同苑、三通路1号H区嘉惠苑、三通路(弄)、八一七南路34—74 号、仁和弄; 

(3)后洲街道天华社区:江中路30号江福楼、江中路26号江振楼、江中路28号江兴楼、台江路43号江州楼、江滨中大道86号福泰华庭、江滨路58号永恒商厦。

四、台三小教育集团交通路校区(原交通路小学) 

地址:台江区交通路112号。 

(1)上海街道牡丹社区:荷塘路12号荷花园新村1-10 座、兰花路27号牡丹园新村、交通路110号致力新村1-3座、万科花园;

(2)上海街道西洋社区:西洋新村、白马中路17号白马花园1-15座、白马中路15号山海花园1-5座、西洋路163号西洋公寓、嘉园邨新村、后面厝1-4号、西洋路 12号市委党校宿舍、西洋路14号福州市总工会宿舍1-11 座、西洋路16号西洋新苑、西洋里;(3)上海街道交通社区:交通路1号鸿运星城、交通路7号遥逸居1-2 座、交通路7号公交宿舍1-11座、交通路27号-43号、交通路 29号闽运宿舍1-5座、交通路37号闽运公司1、2 座、红庆里新村、红庆里17号交通花园、工业路118号东辉花 园(乐居亭1-11座、美居亭1-9座、雅居亭1、2、3A、3B座)交通路5号裕华公寓、红庆里8号梦茵园1-5座、交通路25-1号千里台综合楼、工业路168号博美诗邦1-13座; 

(4)上海街道上海新苑社区:荷塘路24号上海新村105、106 座、交通路45号上海新村菊花园10-12 座、交通路173号白马河公寓、白马中路125、126 号书香大第、上海新苑1-10 座、红庆里50号永裕花园1-4;工业路280号双浦头新村5-7 座、工业路306号冶金局宿舍、双浦头弄10号鑫怡公寓; 

(5)上海街道河上社区:上河里3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宿舍7-8座、下河里6号附一怡欣公寓、下河里、洋柄村、 交通路8号三源花园、交通路10号百福苑、交通路88号、上河里2号附一怡丰公寓、下河里 85号红榕新村、交通路22号文教职专宿舍、交通路6号儒商楼; 

(6)茶亭街道洋头口社区:八一七中路516号(福园楼)、八一七中路590号茶亭尊邸园2-3 座。 

五、国货路小学 

地址:台江区河口东里47—2号 

(1)洋中街道达道社区:广达路395-13号双丰新村、上墩里86号双丰花园、广达路393号武警宿舍、广达路393号边达大厦、广达路395号东成名苑、前进一弄25号福澳花园、前进里、广达路403号天丰花园、达道路 88-180(双号)、广达路399号银湘浦新村; 

(2)洋中街道玉树社区:鲤鱼(支)巷、玉树巷、鲤鱼支巷5号红日新村、达道路190号市一医院宿舍、五一南路2号茂泰世纪大厦、五一南路28、30号福晟钱隆天下、国货西路143号金尊名都、打铁垱新村、打铁垱弄(巷)、河口东里49号辉福小区、国货西路83号水产宿舍、国货西路85号福明苑、打铁垱巷53号台胞公寓、玉树巷1号广达花园、玉树巷4号玉树新村、广达路335号金融学校宿舍、广达路391号广达豪门、 国货西路87号福楼、河口东里53号地楼、河口东里55号天楼、国货西路119号人行宿舍6座、国货西路135号人行宿舍7-8座、国货西路141号农行宿舍、五一南路44号十五中宿舍、国货巷、河口东里; 

(3)茶亭街道福德社区:水松巷、水松村、五一中路104号交通科研所宿舍、五一中路124号华夏设计院宿舍、五一中 路132号民航广场1、2 座、五一中路92号机电宿舍、群众路278号源利公寓、浦尾新村、浦尾巷33 号浦尾小区、浦尾巷66号广达温泉公寓、五一中路126 号状元新村、儿童公园路10号万都大厦; 

(4)茶亭街道广安社区:国货西路100号广安新村、国货西路148号亚华大厦、国货西路150号亚华花园、安淡新村、国货西路88号交通银行宿舍、儿童公园路99号世茂茶亭俪园、儿童公园路83号水松新村2 座、水松巷23 号水松小区、五一中路138号金钻公寓、金洋巷2号金垱新村、五一中路174号盐业宿舍、国货西路188号永兴楼、五一中路136号金钻大厦、水松巷1号建工局宿舍。(5)茶亭街道阳光社区:帮边巷、八一七中路189号双福花园、群众路68号永辉花园、群众路90号祖庙商住楼、广达路76号裕达楼、祖庙新村、祖庙后弄2-26 号、广达巷7号帮边新村2座、祖庙路27号正祥尊园; 

(6)茶亭街道洋头口社区:八一七中路581号河口小区、广达路222号世茂茶亭臻园。 

备注:2023—2024学年国货路小学一年级新生上课地点为宁化小学教育集团双杭校区(原双杭小学),地址:台江区河墘街6号。

新二学区

一、台五小 

地址:台江区五一中路金屏巷31号。 

(1)新港街道南公社区:南公新村4-9座、国货西路318号天榕花园、国货西路318-1号友利新村、状元街99号汇福花园、五一新村(20座、44-51座)、琯后街15-1号琯前新村、琯后街、琯后街2号柔远雅苑、国货西路320号英惠大厦、国货西路402号国货商厦、五一中路 233号融耀世纪大厦、金屏巷、太保境巷、国货西路284 号二建宿舍、国货西路282号建材宿舍、金屏巷5号电影公司宿舍、金屏巷25号南湖花园、敦仁里、六一中路198号龙事达花园、五一新村后巷、五一新村后巷36号龙登二期(天俊云顶)、金屏巷3号工商宿舍、六一中路 176号聚福园; 

(2)新港街道利嘉城社区:五一中路169号利嘉城小区、五一中路151号华能小区、五一中路103号五交化宿舍、五一中路75号中融商务公馆(友精大厦)、五一中路53号闽东电机宿舍、五一中路61号国防设计院宿舍、群众东路35号状元楼、群众东路53号利嘉苑、群众东路 56号华能宿舍D座、群众东路65号富城小区、群众东路 89号隆达苑、群众东路99号元一小区、状元街98号五一新村(19、21-24、27-29)、状元街98号五一新村36、37座防疫站宿舍、状元巷26号市体委宿舍、龙庭路 8号渔业宿舍、龙庭路37号水产公司宿舍、龙庭路45号文华新村、龙庭路、龙庭巷4号六建宿舍、龙庭巷2号创业公寓、龙庭巷6-22 号(双号)、六一中路174号三木宿舍、六 一中路146号建兴楼;

(3)茶亭街道阳光社区:高桥支路26号高桥阳光新村、 高桥支路6号华信花园、高桥路31号高雅花园、高桥支路 13号永新新村、高桥支路28号太平村新村、高桥支路1 号(宏桥楼、高桥楼)、高桥路43号高桥公寓(闽西大厦)。 

二、台四小 

地址:台江区延平路62号。 

(1)后洲街道汀洲社区:洋中路298号融信双杭城龙岭、延平路70号大庙新村1、2 座、延平路103号大庙新村3、4 座、南禅山弄1号锦华新苑、南禅巷77号融信双杭城澜园;

(2)后洲街道水巷社区:学军路69号天胜花园、学军路 79号富商世家; 

(3)义洲街道奋斗社区:洋中路236号金祥花园、南禅桥道35号南禅新村、南禅桥道33号、白马南路211号彬社新村、白马南路259号天马新村、洋中路176号洋中花园、洋中路178号文景苑、奋斗里95号元兴小区、南禅桥道34号融信双杭城沁园; 

(4)义洲街道浦东社区:工业路99号时代名城、浦东村 120号、白马南路289号浦东小区、白马南路321号浦前新村、浦东路10号群升白马郡、工业路71号庭芳苑、工业路87号格林兰锦、工业路5号邮政宿舍、奋斗里118 号洋中新村、工业路51号融信源筑、洋中路9号融信双杭城别院、工业路93号融信双杭城朗庭、洋中路176-66 号融信双杭城朗庭二期。 

三、双虹小学 

地址:台江区菜园墩40号。 

(1)后洲街道同晖社区:和平路、和平弄1号同晖台、安庆一弄、五弄、安庆里、安庆横里、大同路、五一南路 188号嘉澄小区1-7 座、达江路89号南方花园1-6 座、安庆横里23号安庆新村7-10 座、安庆里79号安庆新村 11座、新玉环路、新玉环路146号弄、五一南路186号和平大厦、迎晖里、迎晖横里、达道一弄、二弄、迎晖里 5-1迎晖新村1-5 座、大同弄、 五一南路166-1大同新村1-4 座、菜园墩巷、大同路23号大同浦新村 A-C座、达江路、迎晖四弄、中白路、五一南路 120-174 号(双号)、五一南路120号港务局小区1-2座五一南路122号港务局小区3座、五一南路166号商业大厦; 

(2)后洲街道中亭街社区:透龙街2号C区利业苑1-8座、透龙街6号E区利安苑1-8 座、透龙街8号G区利民苑 1-8座、玉环路6号A区利生苑1-8座; 

(3)后洲街道天华社区:达江路8号君临天华1-15座、 新玉环路81号安平小区1-11座;

(4)洋中街道铺前社区: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1-5座、广达路406号鑫达富第1-5座、药王弄、银湘弄、银湘弄36号缝纫机厂宿舍1-3座、广达路418号安泰装饰城聚旺金1-3 座、广达路438号双丰大厦、银湘巷;(5)洋中街道达道社区:达道路(单号)、达道路105 号达道商住楼、达道路68号亚细亚华兴广场、达道路29号达文里新村1-7座、达道路119 号德盛花园D、E 座。 

四、光明小学 

地址:台江区象园路18号。 

(1)瀛洲街道瀛东社区:六一中路435号光明商贸城、瀛东路83号红星商住楼、六一中路433号名门庭苑、万科澜悦花园一区; 

(2)瀛洲街道光明社区:长乐南路18号公寓楼(省汽车 运输技校宿舍)、阳光城悠澜郡一区、二区、三区;(3)瀛洲街道滨江社区:排尾路229号联邦广场;(4)瀛洲街道红星社区:瀛东路83号龙成丽景、万科金 域国际1-15 座、万科澜悦花园二、三区、排尾路218号锦江花园1-3座; 

(5)新港街道雁塔社区:六一中路223号瑞翔新苑、象园路33号氮肥厂宿舍、象园路34号象园新村、国货东路87号食品厂宿舍、国货东路95号凯旋商厦、北光明港路37号九垱新村、六一中路277号福满家园、六一中路333号祥美花园、国货东路78号祥安花园、北光明港路 39号福寿新村、雁塔四巷25号象园公寓、象园路70号榕禾花园、国货东路15号建筑新村、六一中路207-3号鸿发公寓、六一中路195号福新园(机床厂新村)、群众东路113号凯城花园、群众东路109号融侨中央花园、六一中路315号石油新村、万寿村73号酒厂宿舍、万寿村74 号饲料厂宿舍、象园路20号燃料厂宿舍、六一中路293 号汽配厂宿舍、万寿村72号针织厂宿舍、国货东路76 号。

新三学区

一、实验小学 

地址:台江区同德路76号。 

(1)苍霞街道河下社区:河下街24号和56号河下小区、河下街42号河下园、白马南路264号汀洲馆新村、白马南路262号永兴小区、白马南路262号-1白马新村、汀洲巷、白马南路256号汀洲园、河下街1号同心花园、河下街37号和同德路74号乃裳园小区、同德路78号同德新村、同德路10号万侯园小区; 

(2)苍霞街道三保社区 :三保街72号三保街新村、三保街26号三保市场新村、同德路15号三保园、同德路53 号彬德园、三保街、三保直街、江滨西大道193号美伦茗园 B 区、江滨西 大道198号美伦茗园A区、江滨西大道 197号望江园; 

(3)苍霞街道万侯社区:河下街103号颐景园二区、同德路196号同德园、江滨西大道190号滨江北斗园(心家泊)、 长寿路25号颐景园一区、双洲桥道32号; 

(4)义洲街道浦西社区:江滨西大道180号碧水芳洲。 

二、台六小 

地址:台江区义洲夺锦标弄46号。 

(1)义洲街道泰山社区:浦西境巷、浦西境新村、江墘社 巷、锦标里、泰山庙新村、江墘下弄、泰山庙巷、锦标里2号白马河新村、锦标路26号锦标园、河下街183号新兴小区(除 E 座)、新透路6号佳源居小区、宁化路 67号新兴新村、夺锦标弄、洲尾道、江墘支弄; 

(2)义洲街道浦西社区:长寿路20号长寿园,锦标路 37号北兴园、德榜路1号新兴小区E座、新兴路8号、9号永兴郦江花园、横路94号省人民医院宿舍; 

(3)义洲街道保兴社区:宁化路13号红旗新村、宁化支 路、宁化支路35-1号华侨北新村、宁化支路19-1号华侨中学宿舍。

三、台江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一小学 

地址:台江区望龙一路4号。 

(1)宁化街道福祥社区:工业路325号祥坂新村、祥坂支路46号西滨好美家(西滨佳缘)、江滨西大道98号江岸名都、 祥坂路66号锦祥佳园、上浦路9号污水处理厂宿舍、上浦路29号警官公寓; 

(2)宁化街道长汀社区:长汀里 9 号裕轩苑、西二环南路32号长汀里花园、西二环南路116号文锦佳园、西二环南路118号金星世纪花城、西二环南路100号先进公寓、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02号电管新村、祥坂路51号温馨家园、西二环中路675号佳友新村、振武路68号万科金域花园、长汀街10号恒大天璟。 

四、宁化小学 

地址:台江区浦西路15号。 

(1)宁化街道宁化社区:宁化路(双号)、西二环南路 35-1红旗新村、宁化路12号宁化新村、工业路193宝龙城市广场、 西二环南路37号日用品新村、西二环南路 39 号正荣润城花园; 

(2)宁化街道福瑞社区:新村二里25号滨江花园、西二 环南路99号东煌花园、西二环南路109号联美都市公寓、西二环南路107号福机第一生活区25、26、27 座、新村二里74 号实华苑、新村二里31号福瑞新村、宁化路 126号福机新苑、新村一里25号; 

(3)义洲街道保兴社区:浦西村、宁化路1号吉水苑、宁化路15号保兴花园、宁化路9号灯泡厂新村、浦西村 116号味精厂宿舍、宁化路3号博奥城(三迪香颂枫丹)、宁化路(单号, 不含宁化路13号红旗新村)。 

五、凤乐小学 

地址:工业路414-1号(原福州市财会干校)。 

(1)上海街道凤凰社区:凤凰新村1、3区(茶花园)、 凤凰新村2、4区(迎凤园)、工业路422号中利佳园、凤凰路22号临凤楼、菏泽巷9号嘉福小区、西二环中路676号菏泽新村、工业路398号荷花新村、荷泽巷32号闽福发宿舍、斗池路 357号永隆花园(冠坤臻品)、工业路414号财经干部学校宿舍; 

(2)上海街道万象社区:交通西路38号黎明新村怡园、 交通西路40号黎明新村荷园、交通西路34号黎明新村榴园、斗池路51号黎明新村樱花园、斗池路7、43、45、47、49号黎明新村迎春园(含电视台宿舍)、斗池路 53号黎明新村丹桂园、斗池路53号黎明新村玫瑰园、白马支路119号气象公寓宿舍1-4 座、白马支路1-2号华金新村、白马支路5、6号立园花园、白马支路9号上海新村148、149、152-157座、白马支路99号上海新村121-152 座、交通西路36号天诚公寓、白马支路3号化机新村6座、交通西路33号名流花园(中茵名仕花园)、 西二环中路675号佳友新村7-9座、怡园巷3号福景新苑(F公馆)。

新四学区

一、台二小 

地址:台江区瀛洲路91号。 

(1)瀛洲街道建海社区:台江路168-1号建海新村、老药洲街27号建新新村、台江路118号茂泰大厦、六一中路450号永升城1座(永安阁)、瀛洲路、环河路、台江路138-190号、瀛环巷; 

(2)瀛洲街道滨江社区:台江路109号元洪锦江一期、台江路107号元洪锦江二期、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瀛江路1-3号江滨亿力花园、江滨中大道188号世茂外滩花园。

二、亚峰中心小学 

地址:台江区曙光路7号。 

(1)瀛洲街道光明社区:排尾路268号利嘉花园1-7 座、瀛福东路83号光明港苑小区、长乐南路9号省六建职工宿舍1座; 

(2)瀛洲街道滨江社区: 排尾路333号恒盛楼、排尾路 271号好嘉园、排尾路271号鳌峰花园、排尾路289号闽江世纪广场; 

(3)鳌峰街道亚峰社区:曙光路13号亚峰小区1-35 座、亚兴路50号亚峰新区l-15座、曙光路11号盐业宿舍、鳌光路85号三十八中教师楼1-2座、鳌峰路76号锦江新村1—3座、鳌光路130号鳌港苑第一、二、三期、鳌光路93号鳌光小区、鳌峰路110号、亚兴路76号阳光凡尔赛宫水晶花园、鳌峰路60号富闽时代广场; 

(4)鳌峰街道曙光社区:连江中路316号干鲜果综合楼、曙光路11号瓜果城二期、光明路1号光明港新村1-7 座、光明路2号榕江新天地、光明路83号榕信东苑、光明路13号东顺鞋厂宿舍1-2幢、连江中路247号侨信公寓、鳌峰路1号市水利厂宿舍、鳌峰路58号环卫公寓、连江中路330号外贸茶厂宿舍、连江中路328号渔政公司宿舍、南光明港路121号红星苑小区、排尾路399号榕佳楼、曙光路6号中庚香江万里、鳌兴路30号鳌兴佳园一期、光明路20号鳌兴佳园二期; 

(5)鳌峰街道鳌峰洲社区:江滨中大道378号海润滨江、鳌江路5号鳌峰洲小学教师宿舍楼、鳌头西路6号香开长龙。

三、台江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台江区鳌兴路279号。

(1)鳌峰街道鳌峰苑社区:鳌兴路133号鳌峰苑、鳌兴路283号水岸华庭、鳌祥路139号鳌祥佳园(1 期)小区、鳌峰路322号鳌祥佳园 2 期; 

(2)鳌峰街道武夷绿洲社区:福光南路 379 号武夷绿洲、 鳌兴路130号光明世家; 

(3)鳌峰街道福人社区:鳌峰路116号福人新村、南光明港141、143号鳌峰小区、亚兴路51号亚峰新区16-19 座、鳌峰路150号桂园怡景小区、福光南路380号武夷绿洲,鳌光路190-193号阳光凡尔赛宫天御城。

四、瀛滨小学 

地址:台江区佬药洲街瀛滨巷1号。 

瀛洲街道建海社区:六一中路396号日月星城、老药洲街 50号光明城小区A-G 座、老药洲街116号南台商都 A1、A2、 B1、B2、C、D 座、老药洲街26号南台商都二期1-3 座、老药洲街、居民里、瀛滨巷、六一中路 450号永升城(不含永安阁)、六一中路488号利伟花园、尾垱街23号南台商贸中心(南台花 园)、台江路 254号南方商厦、老药洲街 99 号古街商厦、尾垱街、洲后路7号江滨新村。

五、南公小学 

地址:台江区路通桥巷6号。 

(1)新港街道新港社区:水运里、水运里1号光明花园、新港里9号新港苑、新港里30号港务局宿舍、新港里 2号弄13号新村、新港里2号金欢喜E、F座、鹤存巷、路通街、湾里一弄至四弄、万寿二道、六一中路378号特艺城大厦; 

(2)新港街道十三桥社区:五一南路189号启富花园、红舍路33-1号中选新村、五一南路213号福日花园、五一南路303号鸿雁大厦、国货西路247-303号、中选北路、新港道、南公小区(含五一南路9号、19号,新港道 38号)、五一南路1-188号、瀛洲府A、B、C区;(3)新港街道雁塔社区:国货路1-12号、13-67号。 

由于旧城改造、社区整合和有的街、巷、里、弄等地点更名或遗漏,造成招生片空档地带的,区教育局届时将把遗漏招生片的学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各有关小学,希各校本着大局为重,以实施《义务教育法》为准则,通力协作,认真执行。 

招生对象

台江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非辖区内户籍的年满六周岁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

学校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幼儿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片内生入学办法

(一)片内生的界定: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8月20日前落户,下同) 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 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 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 通知》(榕教综〔2021〕50 号),五城区小学在“片内生”政策 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六年内提供一 户家庭学位”)办法。

2021年11月30 日以后(不含2021年11月30 日)取得房产(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 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情况)的家庭,自子女入学登记之日起,对该房产学位予以锁定六年。

2021年11月30日以后购买的房产,被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居住地登记,或被用于他人子女落户(即挂户生)就读公办小学,均视为占用该处房 产片内学位。适龄儿童符合“片内生”条件,但不满足“六年一户” 要求的,由户口所在区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三)学龄儿童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入学。

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 办法》(政联〔2013〕1 号)及其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 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军人子女照顾对象申请就读台江区属学校的,由台江区人武部负责审核,区教育局复核后安排就学;申请就读省、市属学校的,分别报送省军区、警备区政治部门审核, 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安排就学。

需提交区教育局复核的材料:

①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的函件(需人武部盖章确认);

②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军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 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 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 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需提供的材料:

①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或高层次人才入选文件(以上有效证书或入选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章);

②引进人才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市人才公寓集体户人才随迁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号)及省教 育厅有关要求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英烈、因公牺牲、伤 残等证明材料;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与子 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 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 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榕政办〔2018〕279 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 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 〔2019〕51 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需提供的材料:

(1)消 防救援人员等证明材料;

(2)消防救援人员与子女的户口簿(如 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 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在我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 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 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6.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 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 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市或县 (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或县(市) 台办审核后,由市或县(市)区台办于 7 月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 市或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台商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

②营业执照(股 东协议书)或聘书;

③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 关系的证件。台江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台江 第五中心小学、台江实验小学。

7.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片区内的孤儿、烈士 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 

需提供的材料:

(1)符合政策性照顾的相关证件;

(2)居民户口簿;

(3)由公证部门公证的监护人委托书;

(4)监护人的房 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 件。 

8.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 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 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入 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 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 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需提供的材料:

①正式有效的住宅征收部 门的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

②居民户口簿;

③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情况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台湾、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要在居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居住地对应的学校提出申请安排入学。

父(母)片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台胞适龄儿童, 学校可比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

父(母)身处国内,作为监护人,需提供的材料:

(1)台 湾、香港、澳门籍、外籍适龄儿童、华侨子女身份证明;

(2) 适龄儿童出生证;

(3)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明); 

(4)适龄儿童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 时住宿登记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身处国外,由其他人作为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材料: 

(1)台湾、香港、澳门籍、外籍适龄儿童、华侨子女身份证明;

(2)经公证部门公证,因父母身处国外需委托监护的公证书; 

(3)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情况证明、 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明);

(4)适龄儿童台湾居 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等材 料原件及复印件。 

10.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县、市、 区)申请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需提供的材料:

①符合政策性照顾的相关证件;

②居民户口簿;

③房屋所有权证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情况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台江区居住 的非福州市户籍(港、澳、台、外籍等除外)人员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要保证本辖区内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在本市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 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 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予安排。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 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台江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下同)、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下 同)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下同)。

凡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①2023 年 3 月 1 日后(含 3 月 1 日)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

②无法提供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的;

③随迁子女超过入学年龄的;

④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居住 证不在同一地址的;

⑤随迁子女居住地房产被占用的。 

(2)五城区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

①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 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 明)的随迁子女;

②父(母)租住台江区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 

③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 且父(母)持有 50%(含)以上份额的随迁子女。 

次优先:

①父(母)2 月 28 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

② 父(母)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个区的随迁子女;

③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并在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 6 个月(截止当年 6 月 30 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3)录取办法:随迁子女志愿人数未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数 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 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

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 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台江区安排到生源不足的 公办学校就读。

(4)对于暂不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

12.除上述外,国家、省、市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的入学对象,按相应政策和规定安排入学。

小学招生预报名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要求在台江区公办或民办小学(含 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就读的,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规定时间登录“榕教之窗”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完成预报名。

公、民办小学对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后确认适龄儿童报名资格。要求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 童、确认具备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另需通过“榕教之窗”系统进行 网络填报志愿,以便开展摇号派位工作。

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全市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

五城区民办小学报名、填报志愿纳入“榕教之窗”系统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面向持有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持有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及父(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招生。 

(二)录取办法 

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全部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安排入学,其中符合台江区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公办校的招生。 

(三)民办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6月16日至30日,有意向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统一参加预报名并填报志愿(其中符合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依流程同时参加公办校的招生)。 

2.7月3日至5日,适龄儿童到意向就读的民办小学核查入学凭证,携带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材料。 

3.7月6日,民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上通知适龄儿童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7月11日,民办小学公开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摇号产生录取对象,并公示结果。

公办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一)预报名与入学凭证核查 

(1)6 月16日至30日,台江区需要在公办小学入学的所有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预报名。 

(2)7月3日至5日,台江区预报名成功的学生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不得扣押家长的房产证、户口簿等原件。

分四类情况:

①片内生到划片学校核查,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②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到核查学校进行初核,需提供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挂户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取得房产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户口簿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

③随迁子女到报名点核查,应携带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可根据实际另行提供辖区内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父母市区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④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到核查学校进行初核,应携带适龄儿童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政策照顾凭证(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3)7月7日,学校将符合条件的片内生、不符合划片条件的本地生、政策照顾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别造册(表格直接在“榕教之窗”系统上下载打印)上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4)7月12日,各校在“榕教之窗”系统上通知片内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二)补报名与注册 

(1)8 月18日至20日,未预报名的片内生、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及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报名。这三类学生(不含随迁子女)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补报名,同时需向划片或暂住地附近的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未及时预报名的原因并进行补报名,学校核实后予以接收。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及相应材料。8 月 20 日各校将新增的片内生、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和其他政策照顾对象造册(“榕教之窗”系统下载名单)报区教育局基教科。 

(2)8月22 日,各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不含随迁子女)。 

(3)学生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注册。 

(三)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

五城区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8月22日,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2)8月23日至24日中午12:00,随迁子女通过“榕教之窗”系统网络填报志愿; 

(3)8月25日,电脑派位,公示派位结果; 

(4)8月26日,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5)8月27日,台江区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在“榕教之窗”系统上进行补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划片范围出炉!台江2023年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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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3年台江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也已经发布!一起来看——

升学办法

(一)基本原则:对口升学 

我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详见附件 1)。 

在台江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台江区公办初 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台江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籍学 生)均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二)回原籍升学 

1.以下三类户籍在台江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 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住宅 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比照小学招生办法片内生 界定。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1)户籍在台江区,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2)户籍在台江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3)户籍在台江区,但在福州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2.以下两类学籍在台江区小学,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 

(1)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台江区小学就读的; 

(2)户籍在福州五城区外,但在台江区小学就读的。

3.允许符合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福州四十中金山分校、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福州四十中凤岗里分校、福州三中晋安校区 等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 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因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 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生源爆满,且其对口小学已配套完毕, 自 2020 年 6 月 8 日起,因新购买上述学校对口小学片内房产(不 含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而符合 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不再允许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 

(三)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如户籍在台江区,需回台江区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升学办法第(二)点中第1小点规定安排升学。 

(四)政策照顾对象升学

(1)在台江区小学就读的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 学,也可以申请升入台江辖区内开设有台生班的福州华侨中学就读。 

(2)因住宅被征收跨区异地安置需跨区升学的,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经学籍所在校收件初审后,报台江区教育局和拆迁安置地所在区教 育局审批后,可由拆迁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3)在我区投资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台江区初中升学的,应予以妥善安排。 

(4)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五)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 福州外国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外语班的录取对象,只能进行相关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 

(六)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福州艺术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艺术专业的录取对象,只能进行术科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福州艺术学校 戏曲表演(闽剧表演方向)专业代码:06795,舞蹈表演(民族 民间舞方向)专业代码:06796,戏曲表演(器乐方向)专业代 码:06797,合唱实验班专业代码:06798

(七)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招生 参照小升初回原籍(回新区校)升学办法,自2021年起, 符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本部小学及二部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就读。 

(八)民办中学招生

1.原则上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

2.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 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所有报名人员实行摇号随机录取。

3.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 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随机派位 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按第2点规定录取。

4.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升学。

5. 被民办初中录取后要求退档 的学生,由家长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退档后,由生源地教育局 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对口招生前办理。

6.摇号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初招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各小学校长负总责组织做好初招报名及审核工作,有 关档案材料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二)报名对象:台江区小学的毕业班学生、要求回台江区 录取的具有台江区户籍的五城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 

(三)报名日程及所需材料

1.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报名:台江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 生于6月14日-16日在就读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首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居住证或房产证原件和复 印件(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存入档案。

(1)申请升入台江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台江区公办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 区,现在台江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籍学生)在报名时另需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 表》并提供相关凭证核验,经台江区教育局批准后按初招对口方 案安排升学。 

(2)符合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原籍申请 者应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回新区初中申请表》,于6月14日-16日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由毕业小学负责汇总(附 相关材料)报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批,由台江区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8日-11日统一报市教育局初教处办理投档。 

(3)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 请,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于 7 月 1 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升学手续。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往来大 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2.户籍在台江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 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有意向报考福州民办初中的学生需7月3日前到 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 

3.回五城区外地方升学的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其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具体程序如下:

(1)到意向 就读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介绍信;

(2)毕业学校凭介 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签收;

(3)学校将介绍信复印件交台江区 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作为学生去向依据。 

(四)志愿填报

1.6 月 29 日-7 月 4 日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 窗”系统选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中的一个志愿或者福州市艺 术学校艺术专业的一个志愿。 

2.7月3日-7月7日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和外地回台江区户 籍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五城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

录取批次

五城区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先后顺序依次为:

1.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2.民办初中招生;

3.部分通过摇号招生的公办学校摇号招生;

4.其他公办中学招生。不同批次志愿可兼报。填报志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 加初招后续批次的招生。已被录取又要求退档的毕业生原则上由 学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同时被上述第三批次 两所及以上公办校摇号录取的学生,由家长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录 取,学校不再组织补录。初招录取后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女 比例等均衡原则,在“榕教之窗”系统完成均衡编班。

初招信息查询及填报志愿办法

登录福州教育网>>应用系统>>榕教之窗>>榕教招生>>初中招生,通过闽政通账号或扫描登录系统后,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后四位,即可核对学生信息和志愿填报。

划片范围出炉!台江2023年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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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台江教育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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