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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立法破解大难题

老旧小区粪臭顽疾有望根治

小区里化粪池粪便外溢,那个臭味和恶心的景象,谁也不想经历。有物业管理的化粪池有人定期维护,但无物业小区化粪池的管理是一个大问题。4日,有好消息传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启动住宅小区化粪池管理规定的地方立法工作。

为什么要以此为突破口进行“小切口”立法?福州住宅小区化粪池管理的痛点在哪里?如何以立法破解难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痛点

老旧小区内数千个化粪池存在隐患

据市城管委四级调研员宋友灿介绍,福州五城区共有3580多个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化粪池达2万余座。在这些住宅小区中,无物业小区占到55%,配建的化粪池至少有数千个处于疏于管理的状态。

“老旧小区的化粪池建成时间较久远,砖砌或混凝土砌筑的池体会随着地质下陷出现裂缝,造成粪污渗漏;无物业小区由于没有专人管理,化粪池得不到及时清掏维护,也容易导致粪污满溢;还有一些老旧小区地势很矮,污水排不出,容易倒流,也导致了粪污外溢。”宋友灿说,粪污外溢不仅造成了景观污染,而且会导致甲烷气体逸散,遇到明火可能发生爆炸,造成安全隐患。

记者检索了近两年《福州日报》和《福州晚报》报道,发现关于化粪池的报道还不在少数。如2021年8月“卢碧”台风肆虐榕城时,晋安区新店镇北尚C区附近道路施工堵塞了小区雨污管道,连日的暴雨让化粪池的污水淹到电梯井,造成七八部电梯停运。

今年5月,天气多雨,常年无物业管理的于山社区格致小区内,未及时清掏的老旧化粪池管网污水外溢路面,臭气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还好小区新成立了市民委员会,市民代表郑全惠第一时间请专业人士到场评估并报价,同时紧急召集业主,协商解决1.2万元清掏费用。离化粪池最近的楼栋居民游乐民告诉记者:“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少说也得半个月才能处理好。这次多亏了郑代表,逐户做通6栋楼的居民思想工作,迅速把钱筹齐并开工清掏解决问题。”

探因

小区化粪池管理不明确

“你们每年能接到多少件关于小区化粪池的投诉?”“不多,因为此前小区化粪池由谁管理的问题不明确,就算有投诉件也不一定会发到我们这里处理。”面对记者的疑问,宋友灿如是说。

据宋友灿介绍,长期以来,住宅小区化粪池为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自管,缺乏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管理,可以说处于法律空白地带。“它只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按理来说是‘谁所有谁负责’,但遇到无物业小区,这件事确实比较难办。”

粪水外溢肯定不能放任,但在没明确由谁管理的局面下,谁来兜底负责此事?宋友灿说,有业委会的小区,由业委会组织业主凑钱维修,或者由社区组织业主凑钱维修。但是无物业的老旧小区,由于各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经费难以筹集,导致这类现象经常难以及时处理。“实在没办法,只能由街镇兜底解决。”

那么,清掏化粪池的费用一般要多少钱?“有的是按窨井的井口数来算,有的是按吸出的粪渣重量来算,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如果要修补化粪池或调整地下管网,可能费用会更高。”据介绍,目前福州已成立清淘化粪池专业公司4家,万余个化粪池被纳入清理范围。

化粪池疏通费用给基层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今年1月,记者在鼓楼区采访老旧小区改造时,西湖社区工作站副站长阮琳就表示,对东胜大厦这样的独栋小区化粪池管理感到力不从心。“这座居民楼呈‘L’形,居住着80多户居民,小区面积不大,但情况复杂。为防止地下管网堵塞,化粪池一年要疏通五六次,因为地方小,大型设备进不来,只能请工人手工清淘,难度更大,每次都要花费几千元。”

破局

全流程无缝衔接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黄宇清告诉记者,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立法专班,深入多个城区的住宅小区,就住宅小区化粪池管理的痛点和难点进行深入调研,为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工作做好准备。

“这项立法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要明确谁管理怎么管,一个是要着眼化粪池与污水排放口、网管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主管部门提早计划,做到居民粪便从源头到末端全流程无缝衔接管理。”黄宇清说。

谁管理?草案明确,市容环境卫生部门为主管部门;房管部门牵头协调化粪池更新改造工作,并指导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清掏维护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督促辖区无物业小区的化粪池清掏维护责任人履行责任。

怎么管?草案规定,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清掏维护责任人制度。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清掏维护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清掏维护责任人。清掏维护责任人应当每年组织一次清掏小区化粪池,确保不满溢;出现满溢的,应当在三个小时内组织清掏。化粪池清掏维护所需费用,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全体业主承担。

粪渣怎么清运?草案规定,为避免随处倾倒粪渣污水,污染环境卫生,粪渣清运单位应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并安装行驶和装卸记录仪,建立粪渣清运台账,将粪渣运输至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所。

草案还明确了化粪池清掏维护责任人和粪渣清运单位未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项“小切口”立法得到了福州各级人大代表的欢迎和关注。省人大代表陈金发告诉记者,他了解到有专业化粪池清掏公司负责鼓楼区2000多个住宅小区的化粪池清掏。“现在这项工作的设备和技术都很先进了,政府每年只需投入不多的钱就能办好这项民生实事。”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姚晓敏说,这项立法很有必要,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福州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印发实施,其中提到为提前完成住建部‘十四五’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目标任务,六城区须全面强化小区内部排水管理,化粪池每半年要清淤一次。相信有法规助力,污水处理一定能提质增效。”

他山之石:

《广州市粪便管理规定》明确,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粪便的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粪便的管理工作。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粪便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粪便清运处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市粪便清运处理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负责辖区内化粪池维护和粪便清运处理管理工作。各镇街应当将粪便处理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居民住宅区、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场所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其化粪池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其化粪池由业主负责管理。(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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